为解决余江区中童眼镜工业园区职工子女入学需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在工业园区内成立鹰潭市余江区第五中学,现面向区内选调13名教师到鹰潭市余江区第五中学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选调教师工作的领导,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余江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教体、人社、编办、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办公室成员从区教体局、人社局等单位抽调。区教体局、区人社局负责选调及有关工作的具体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选调过程及程序的监督。
三、选调岗位
初中语文3人,初中数学3人,初中英语3人,初中物理1人,初中体育1人,初中音乐2人。报名人数至少达到1:2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
四、选调范围
鹰潭市余江区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正式中小学教师。
五、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5.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6.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教师资格证、年龄、资历条件
1.学历、教师资格证条件:选调对象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应学科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年龄条件: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3.资历条件:特岗教师入编后,须工作满三年(即2018年9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三支一扶教师入编后,须工作满二年(2020年9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其他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服务满五年(即2019年9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选调资格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六、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2024年7月24日,余江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选调实施方案。
(二)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地点:余江区经济大厦三楼0347会议室。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鹰潭市余江区2024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2)本人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
(5)机关事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6)近期一寸照片两张。以上材料须严格按上述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材料复印件不予退回。
4.资格审查:现场确认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
1.考试方式
(1)采取笔试的方式,内容分别考查相应科目的专业知识。
(2)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2024年8月11日;地点:余江区第四小学。(
四)考核、录取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情况按1∶1比例确定各学科岗位入闱考核人员名单。若笔试成绩相同,教龄长的优先;若笔试成绩教龄都相同,年龄小的优先。
2.入闱考核人员名单在余江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3.考核: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实地考核或函调,主要考核选调对象遵纪守法、师德师风、教书育人、履行职责、教学研究等方面情况。
4.录取: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因拟定选调人员自动放弃或考核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选调教师待遇
被选调教师按规定签订不少于五年服务期的聘任合同,并按原受聘专业技术职务重新办理聘任手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八、选调纪律
1.参加选调教师要依据本选调方案,提供有关真实证书、证明,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2.选调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选调工作的组织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凡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
九、本方案由区人社局、区教体局负责解释。
联系及监督投诉电话:
区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0701--5886210
区教体局:0701—5888620
区人社局:0701—5881360
余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余江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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