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公安局流坑派出所纵深推进三大专项行动

自江西省公安厅部署开展“三大专项行动”以来,乐安县公安局流坑派出所坚持以“三个坚决防止、三个坚决保障”为目标,强化使命担当、积极主动作为,打好三套“组合拳”,用实际行动为辖区校园撑起“平安伞”,确保了辖区涉校矛盾纠纷零发生、涉校案事件零发生、溺水事件零发生。

主动落实责任

确保辖区校园及周边安全、维护在校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犯是公安派出所义不容辞的责任。一是落实主体责任。自专项行动启动后,流坑派出所第一时间召开动员部署会,聚焦上级机关下发的文件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并指定具体牵头负责民警,并通过所务会、晨会经常性听取和部署专项行动的各项具体工作,确保了专项行动有序有效开展;二是落实督促责任。流坑派出所积极协调乡镇政府、消防专职队和流坑小学校统一思想、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合力。三是落实管理责任。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每天依托护校岗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维护和劝导。加强校园安保管理,通过对保安开展技能培训、应急情况处置培训和应急演练等途径提升校园安保能力。加强安全检查,通过现场检查和视频巡查等方式,及时发现校园安全隐患。

盯紧风险隐患

一是筑牢安全意识“防护墙”。思想意识是安全防范的堤坝。按照一月一宣传要求。以防霸陵、防性侵、防猥亵、防家暴、防溺水、抵制毒品和交通安全为内容,法治课、校园集中宣传、校园应急演练为方式开展公安宣传,筑牢在校师生安全防范意识。行动开展以来,共开展上法治课2次、防溺水专题课4次、开展应急演练1次、进校园集中宣传4次;二是筑牢安全事故“防火墙”。坚持以防范于未然为导向,认真细致开展消防和治安隐患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并整改影响学校和师生安全的各类风险隐患。共开展涉校矛盾纠纷3次、治安隐患排查5次、消防隐患排查2次;三是筑牢校园看护“平安墙”。按照一校一方案要求制定护校岗工作方案,周一到周五上学和放学时段,组织民辅警会同学校保安、值班老师、志愿家长开展护校行动。截止当前,流坑派出所共开展护校85次,出动警力214人次。

部门联动联治

一是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整治。专项行动以来,流坑派出所会同乡综治、消防、市监开展校园及周边联合整治行动4次。重点对校园周边小吃店、文具店、烟花爆竹店及超市等场所开展检查,查看消防器材配备,是否过期食品、管制刀具、危险玩具等情况。行动共发现各类问题7个,并督促整改到位;二是严格督促隐患问题整改。按照问题不整改不放过的原则。依托消防检查、治安检查、矛盾排查、视频巡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并紧盯问题整改。共下发消防整改通知书10份、治安隐患责任整改通知书6份,有效消除消防隐患10处、治安隐患6处;三是大力开展防溺水巡查行动。流坑派出所一方面与乡镇、村居、学校科学统筹安排河道巡,从而扩大巡查范围、提升巡查频次。另一方面摸排辖区可能会下河游泳的学生,并建立工作台账,通过上门的方式对其警示教育。及时劝住群众下河游泳2次,确保了辖区溺水事件零发生。

盯紧矛盾纠纷

坚持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引,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推动落实“宣、排、调、访”矛盾纠纷闭环式管理工作措施,坚决防范遏制矛盾纠纷升级,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对发现的矛盾纠纷,民警及时做好现场调解、治安调解、联调联动;对公安职责外的,充分依靠党委政府力量解决;对已调处的矛盾纠纷,定期跟踪回访。为将社会治安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让风险排查在早化解。

排查交通安全隐患

为保证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稳定,流坑派出所民警联合交警中队针对辖区的治安情况和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在重点路段设置检查点,盘查过往车辆,对无证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头盔、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及农用车、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严管、严防、严控的强大阵势,全力构建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自“夏季行动”开展以来,查处酒驾4起,其余交通违法行为数十起。

下一步,流坑派出所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更大的力度,纵深推进“三大专项行动”形成更大声势、取得更好效果,坚决维护全市社会大局稳定,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辖区建设持续贡献公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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