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眼镜配售行业经营秩序,加强经营者依法经营和质量管理意识,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保障广大消费者医疗器械用械安全,近日,宜春市袁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辖区开展了眼镜配售行业专项检查行动。
此次检查重点关注角膜接触镜及其护理产品、眼视光医疗器械等青少年近视防治相关医疗器械。一是检查经营单位是否持有医疗器械经营资质、是否无证经营隐形眼镜、是否销售假劣过期隐形眼镜及其护理产品。二是检查经营单位的隐形眼镜进货渠道是否合规、是否向供货方索取相关资质、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销售记录制度。三是检查经营单位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是否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有无合格证明以及是否过期、失效。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7人次,检查眼镜经营单位18家次,立案调查2起。
在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还现场向经营者宣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同时宣贯国家药监局最新发布的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未获得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激光近视弱视治疗仪类产品,将不得生产和销售。
下一步,袁州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持续加大对隐形眼镜等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力度,巩固医疗器械违法行为惩处成果,创建安全规范的行业氛围。(袁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罗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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