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圆满结束

为促进教育公平,保障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靖安县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要求,于8月30日-9月2日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大于1个班级的9所学校全部实行了阳光分班,并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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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县教体局召开“阳光分班”工作推进会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县教体局局长为组长,监察、基教、人事、督导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阳光分班”工作。

制定工作方案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靖安县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方案》,明确了分班实施原则、工作流程、操作步骤和监督机制等,确保分班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靖安一小等共9所义务教育学校均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议事机制等形式,对学校“阳光分班”方案进行讨论、集体决策,科学制定分班方案,并通过靖安发布进行网上公示。

规范分班流程。首先确定班级数量和学生名单。根据招生计划和实际报名情况,确定各学校起始年级的班级数量和学生名单。其次均衡配置师资。按照“均衡搭配、结构合理”的原则,为各班级配备教师,然后现场随机分班。在县教体局挂点领导、监察、教育股干部、家长代表、媒体等的监督下,采用电脑随机的方式,对学生进行随机分班,并当场公布分班结果。最后公示分班情况。将分班结果在学校显著位置和靖安发布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强化监督检查。县教体局成立了“阳光分班”工作监督小组,对分班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县教体局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及时调查处理分班过程中出现的投诉举报,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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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县清华小学一年级“阳光分班”现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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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县第一小学一年级“阳光分班”现场会

  通过“阳光分班”,一是实现了教育公平。“阳光分班”有效杜绝了择班、择师等现象,让每一位学生都能享受到公平、优质的教育资源,促进了教育公平的实现。二是缓解了家长焦虑。消除了家长因担心孩子分班不公而产生的焦虑情绪,营造了良好的教育生态。三是促进了学校发展。“阳光分班”促使学校更加注重内涵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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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县第三中学七年级“阳光分班”现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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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县第四中学七年级“阳光分班”现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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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县仁首中心小学一年级“阳光分班”现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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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县官庄初中七年级“阳光分班”现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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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县中源学校七年级“阳光分班”现场会

靖安县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靖安县教体局将继续努力,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阳光分班”工作持续、深入推进,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更大的贡献。(靖安县教育体育局 邓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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