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发〔2024〕9号)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保障购房群众合法权益,切实解决购房群众和开发企业在不动产交易及登记过程中的“多头跑、多次跑”问题,九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决定在本市范围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即预告登记”。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自2024年9月10日起,上线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即预告登记”业务,开发企业与购房群众在线一次性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和不动产预告登记同步申请,实现网签备案与预告登记两项业务“一次申请、同步办结”。
二、具体操作流程
开发企业与购房群众在住建部门线上平台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网签备案系统同步生成《不动产预告登记申请及询问记录》以及《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与预告登记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双向授权委托书》,通过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一次性完成上述材料的签署环节。住建网签备案系统将预告登记申请实时推送至不动产登记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审核完成后将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推送给购房群众。办理了预告登记的购房群众在办理预告登记转本业务时,无需再找开发企业盖章申请,可自行缴纳契税后申请转本业务并获取自己的不动产权证书。
为减少购房群众跑路次数,各银行及金融机构请提前与按揭贷款购房群众完成抵押权预告登记相关材料的面签事项。银行及金融机构可通过不动产网办平台实时获取电子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自助申请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业务,并在线查询、下载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三、申请材料新建商品房所有权预告登记材料清单
1、不动产预告登记申请及询问记录(系统自动生成);
2、申请人身份材料(在线核验);
3、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与预告登记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双向授权委托书(系统自动生成);
4、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数据共享,需盖公章);
新建商品房预告抵押登记材料清单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材料;
3、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
4、申请人和银行经办人面签合影照片;
5、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线上办理提供《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表》);
6、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转本)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热线电话:0792-8123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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