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实现生育津贴“免申即享”,持续提升医保便民服务水平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新余市医保部门按照国家、省医保局工作要求,积极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在生育医疗费用可以在定点医院直接结算的基础上,简化生育津贴业务办理流程,通过部门之间数据共享及应用,生育津贴审核支付实现了十个工作日内办结,生育津贴业务办理实现“免申请办理、免递交材料、零跑腿”,实现“免申即享”,为推动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贡献了医保力量。

费用结算“高效率”。职工生育保险各项目如产前检查、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可直接在医院结算,其中生育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最高支付限额1200元。新生儿医疗费用在院即时结算,破解了新生儿父母“先垫付、跑腿多、耗时长”的难题,同时减少了手工报销业务量,医院无需再提供各种医疗费用清单票据,医保经办窗口无需再审核各项报销材料,有效降低了手工报销经办风险,大幅提高了医院和医保经办机构的工作效率。

办事材料“精简化”。参保女职工不再需要携带身份证明材料、住院资料、婚育材料等前往医保经办窗口申请办理,直接可通过数据共享推送完成生育津贴支付业务自动申报,实现业务免申请办理、免递交材料,系统自动校验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信息并核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审核支付”业务办理时间从原来的1—2个月缩短至10个工作日,截至6月底已办结770件,合计金额1725.25万元。

办事流程“再优化”。符合生育津贴的参保女职工生产完后,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医疗费用时,相关生育数据由即由医院发送至所属的医保经办机构,由医保经办机构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审核后,符合领取生育津贴的女职工无需前来申请,新余医保经办部门即将生育津贴直接拨付给女职工参保单位或灵活就业女职工个人账户,取消了到线下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生育津贴提交材料的业务办理流程,实现女职工生育津贴“免申即享”,自今年6月实行生育津贴“免申即享”以来,全市已有50余人次通过该方式快速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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