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换新?莫轻信!商家以修代换三倍赔偿

2021年11月1日,舒某某在甲公司经营的天猫旗舰店购买了一台厨房垃圾处理器,产品宣传承诺“质保五年,质保期内整机出现质量问题,免费换新机”。舒某某所购产品在使用两年后出现质量问题,便联系该店客服将故障机寄回,甲公司收到后未经舒某某同意,擅自将原故障机拆机修复后寄给舒某某,并用“365日以换代修”的格式条款,替换掉原商品详情中质保5年出现质量问题免费换新机的承诺,删除商品详情中质保5年下方“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免费换新机”的一行文字承诺,由此双方产生争议。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舒某某通过购物平台向被告甲公司购买垃圾处理器,双方之间形成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关系,该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依法成立,合法有效。舒某某因垃圾处理器故障与甲公司产生争议,甲公司在庭后表示愿意按舒某某诉请的金额对其进行补偿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故判决甲公司退还购物价款1440.71元、支付三倍赔偿款4322.13元,并承担物流费39元、律师咨询费29.8元及诉讼费。该案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消费者在选择有以换代修、保修期服务的产品时,不要盲目相信过于夸大的产品保修、包退包换的承诺,过长的包换期不等于过硬的品质保障,在网上购物时,要谨记通过截图、索要发票等方式做好凭证留存,以便出现纠纷时能够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张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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