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通+协调”:“三有”协商化解小区内广场舞扰民问题

广场舞,作为一项深受中老年人喜爱的健身娱乐活动,不仅丰富了大家的业余生活,还促进了邻里间的交流与友谊。然而,伴随而来的是因其扰民而引发的矛盾冲突。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促进居民之间的和谐相处,9月6日,南昌市红谷滩区生米街道采樵社区开展了“红谷连心会·‘三有’来协商”座谈会。此次座谈会参加人员有政协委员、社区干部代表、物业代表、广场舞阿姨代表以及受广场舞影响的居民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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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双方居民代表纷纷发表自己的观点。广场舞阿姨代表们表示,“我们在自己的小区,我认为这是合理的行为”“我们跳舞的时间仅仅半个多小时,而且是在饭后七点半到八点钟,大家吃完晚饭也可以在楼下散散步,这是大家的休息时间,我认为并不存在扰民这一说”。而受到影响的居民认为,“小区并不仅仅是你们的,是我们大家的,不是所有人作息时间都是一致的”“我认为跳广场舞的声音实在是太大了,超出了我的接受范围”“我家小孩这个点正是写作业的时间,在我家楼下跳广场舞会影响到我们小孩学习”。

对此,社区干部分别就双方立场发表观点,明确告知广场舞参与者其行为对他人造成的影响,同时也让受影响的居民理解广场舞对于部分居民的健身和社交意义,并表示:“维护公共秩序和尊重他人权益是我们每一位业主和居民的共同责任,希望各位阿姨能够调整跳舞时间、降低音量等。同时社区也会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在小区附近开辟专门的广场舞场地。这个场地可以远离居民住宅区,减少对居民的干扰。”物业经理也回应道:“我们也会制定关于小区广场舞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跳舞的时间、地点、音量等。例如,规定跳舞时间不得早于早上7点,晚于晚上9点;音量不得超过一定分贝等,并且定期巡逻,检查广场舞的时间、音量是否符合规定。”

通过此次座谈,大家深入交流、共同探讨,深入化解了居民之间的矛盾,解决了小区内广场舞扰民问题。之后,针对此类问题,社区将加大宣传力度,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向广场舞参与者和居民宣传噪音污染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增强大家的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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