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施行!赣州出台《赣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试行)》

江西广播电视台今视频讯:11月7日,记者从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赣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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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共五章三十八条,内容包括总则、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的一般规定、工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的特别规定、保障与监督、附则,围绕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了系统规定,旨在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提升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管理办法》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点,分别为:进一步梳理明晰部门间职责分工和衔接;多举措着力提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突出“资源化”,提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

近年来,赣州市以“无废城市”建设为引领,持续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取得了明显成效。此《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将进一步健全赣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体系,统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助力加快“无废城市”建设。(记者 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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