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许小英:放宽工伤保险年龄限制 保障退休再就业老人权益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良保)退休后继续就业人员不能参加工伤保险,导致不能享有平等的“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与“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全国人大代表许小英建议完善《工伤保险条例》条款,允许已超过法定退休人员在继续就业期间参加工伤保险。

全国人大代表许小英

许小英介绍,《工伤保险条例》自出台以来,对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化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现实中,由于存在因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却仍在继续就业的人员不能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造成这部分群体的工伤待遇得不到有效保障。”

“人口老龄化是当今社会发展的趋势,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体现,也是我国今后较长一段时期的基本国情。”许小英说,比如,建筑业中,刚从学校毕业的青年入职就很少,许多企业不得不继续留用或招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老年人工作。

许小英认为,这些现象的存在,一方面是60-69岁低龄老年人身体素质较好,正值工作经验丰富时期,属于经验型人力资源,也有就业的需求。另一方面是年轻劳动力不足,企业也普遍存在招工难的问题。“低龄老年人的继续就业,弥补了许多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因劳动力不足对企业发展的负面影响。”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法》并没有规定60岁以上的人员不能继续从事可以发挥作用的相应工作。”许小英表示,低龄老年人既然在劳动岗位上,就应当享有平等的“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与“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鉴于现实中低龄老年人在工作岗位得不到相应的工伤保险的情况,许小英建议,根据现实需要,制定出相应的办法,对《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条款进行补充和完善,允许已超过法定退休人员在继续就业期间参加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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