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文颖 摄)

11月10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团省委联合召开《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团省委副书记邱凌介绍《实施意见》起草情况及有关内容。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少工委主任肖志华,团省委副书记、省少工委主任罗华,团省委少年部部长、省少先队总辅导员姚钰,省教育厅基教处处长程裕秋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处长黎峰主持新闻发布会。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文颖 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实施意见》对强化少先队思想政治引领方面提出了哪些具体举措?

团省委副书记、省少工委主任罗华(文颖 摄)

罗华:《实施意见》从传承红色基因、推进组织改革、突出实践育人等方面,强化了少先队思想政治引领。

一是赓续红色血脉,筑牢少先队员思想政治根基。《实施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强调要大力开展“红领巾爱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每周的队课学习,引导少先队员领悟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关爱和希望要求。发挥江西红色资源优势,广泛开展“红领巾心向党”党史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红领巾讲解员”“井冈山上当红军”“红色书画大赛”等实践活动,推进红色基因代代相传。组建省市县三级“红领巾巡讲团”,目前,我们组建了由528名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和工作者组成的队伍,在全省常态化巡讲中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实践的儿童化解读,让少先队员从小坚定共产主义信念。

二是增强队员光荣感,推进少先队组织改革创新。《实施意见》提出要全面开展分批入队,现在我们也在有组织、分三批(一年级下学期和二年级上下学期)吸收适龄少年儿童加入少先队,从源头培养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开展“红领巾奖章”争章,构建少先队员阶梯进步的评价激励体系,校、县、市、省逐级开展一星至四星章评定颁发,目前,学校普遍开展了一星章评定,有70个县,3个设区市分别完成二星章、三星章评定颁发,二星章获章人数2.45万,三星章获章人数1532人。

《实施意见》还提出要大力加强少先队组织文化建设,规范少先队标志标识的使用,强化少先队仪式教育,加强队报队刊建设,推进少先队组织文化创新。

三是推动社会化发展,完善少先队实践育人体系。《实施意见》充分把握新时代少先队社会化发展的改革方向,不断拓展实践活动项目和载体,提出推进社区(村)、青少年宫等校外场所少工委建设,推进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营地(基地)建设,目前,全省已建有144个“红领巾讲解员实践教育基地”,将进一步动员和整合各方面社会资源,加强校外少工委和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以“争做新时代好队员”主题实践活动为统揽,引导少先队员从课上走到课下,从校内走到校外,帮助广大少先队员在实践教育活动中砥砺品格、增长本领,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中新社记者(文颖 摄)

中新社记者:《实施意见》中提到了“明确教育部门协同责任”,请问在团教协作方面,教育部门接下来有何打算?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少工委主任肖志华(文颖 摄)

肖志华:《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少先队工作迎来了新的机遇和发展。下一步,各级教育部门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密切团教协作。

一是聚焦思想引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共同开展“红领巾爱学习”“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等教育活动,增强少先队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体现政治性、注重仪式感,寓教育于活动之中,让少年儿童形成对党、对社会主义的深厚感情。

二是形成工作合力。深化团教协作机制,大力支持各级团委、少工委工作。将少先队工作纳入中小学校教育督导评估和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指标,加强少先队各项指标的督导考核力度。在中小学校全面建立学校少工委,由党组织书记或政治面貌为党员的校长担任少工委主任,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三是强化支持保障。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每周1课时少先队活动必修课,推进活动课程内容建设,规范课程开展。开展骨干辅导员、辅导员带头人、特级辅导员等级称号评定,持续落实辅导员职称“双线晋升”政策,不断优化辅导员成长环境。切实做好经费保障,各中小学校按少先队员人均不低于30元的公用经费标准保障少先队工作、活动和辅导员培训等经费。

我们将强化责任担当、加大工作力度、抓好工作落实,共同营造少先队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江西卫视记者(文颖 摄)

江西卫视记者:《实施意见》对加强我省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出了哪些具体举措?

团省委少年部部长、省少先队总辅导员姚钰(文颖 摄)

姚钰:少先队辅导员是党的少年儿童思想政治工作者,是少年儿童亲密的朋友和指导者。当前,我省共有各级少先队辅导员12.4万人。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对于推动少先队工作高质量发展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实施意见》从4个方面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

一是提升政治素质。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建立少先队辅导员聘任人选政治考察机制,明确要求新聘任的大队辅导员须为党员或优秀团干部、团员,并逐步提升大、中队辅导员中的党、团员比例,将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纳入“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强化少先队辅导员政治培训。

二是优化队伍结构。建立由少先队总辅导员、大队辅导员、中队辅导员、校外辅导员组成的工作队伍,并要求中小学校按照德育主任层级配备大队辅导员,少先队总辅导员配备情况纳入同级团干部配备考核。

三是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建立各级总辅导员年度述职制度,持续落实少先队辅导员职称“双线晋升”政策。团省委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建设20个省级少先队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加大全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评选表彰力度,增加50%指标。每年开展辅导员风采大赛,把少先队活动纳入全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课例展示,为少先队辅导员参评“少先队活动”科目职称搭建业绩积累平台。

四是深化学科建设和理论研究。团省委安排专项资金,每年推出20个省级少先队重点课题,50个一般课题。在省高校人文社科、省基础教育研究课题中增加少先队申报内容,强化辅导员源头培养,畅通在职深造路径,加强学科建设。

同时,《实施意见》明确,各地要因地制宜设立少先队辅导员岗位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相应核增学校绩效工资总量。这一重要举措,能够有效激发辅导员工作热情,吸引更多优秀教师加入辅导员队伍,促进少先队工作专业化发展。

香港商报记者(文颖 摄)

香港商报记者:《实施意见》中很多地方提到了中小学校的任务,请问能否谈一谈教育部门将如何推动《实施意见》在中小学校的贯彻落实?

省教育厅基教处处长程裕秋(文颖 摄)

程裕秋:少先队教育的主阵地在学校,为少先队事业发展创造条件、提供保障,是教育战线的既有职责,也是学校教育的应有之义。下阶段,我们将把少先队工作融入到中小学教育教学各环节和全过程,推进《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一是把文件精神传达到学校。发挥好各类媒体平台的作用,及时发布文件内容和相关解读。组织各中小学校以学习会、座谈会等方式,积极开展《实施意见》的学习和交流。通过多种方式将文件精神贯彻到中小学,传达到师生员工,迅速掀起学习《实施意见》的热潮。

二是把工作任务传导到学校。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健全少先队工作机制,规范召开学校少代会,履行学校少工委各项工作职责,实现少先队工作与学校日常管理、课堂教学、主题活动等深度融合。加强少先队文化建设,规范建设队室、红领巾广播站、鼓号队等少先队阵地,进一步丰富校园中少先队元素。拓展少先队实践载体,结合以党史为重点的“四史”教育、“三项文化”教育、“从小学党史,永远跟党走”等,大力开展“红领巾心向党”“党的故事我来讲——争做红领巾讲解员”等活动,结合“双减”工作,利用各种平台,广泛开展少先队校外活动。

三是把配套举措落实到学校。选优配强学校少先队辅导员,按照德育主任层级配备大队辅导员,选拔优秀中青年教师担任中队辅导员,真正把一批政治素质硬、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人才充实到学校辅导员队伍中,将大、中队辅导员年度考核纳入学校教师年度考核,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发挥学校课堂主渠道作用,抓好少先队活动课程教学。切实落实少先队员首次佩戴的红领巾、队徽队章、“红领巾奖章”由中小学校统一配发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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