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下文简称“条例”)经江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通过,条例自2020年12月31日起施行。尽管主管部门表示:条例实施后将有几个月的过渡期,但丝毫不影响这成为南昌街头巷尾的热议话题。“你是什么垃圾”的灵魂拷问言犹在耳,而这次,轮到南昌人成为主角。
除了具体如何分类外,“南昌垃圾分类是否会跟上海一样引入信用惩戒?”“扔垃圾有时间要求吗?”“垃圾处理费怎么交”……以上这些问题,想必很多人也尤为关心,也特别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给出解读。为此,12月7日,大江网问政江西“问计于民”栏目开辟“‘垃圾分类’我有话说”互动话题,征集网友对新规的建议或疑问。通过集纳,记者整理出网友们重点关注的一些问题,并邀请到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解答。
分类:应分尽分,将制作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
1.条例规定,生活垃圾分为4类投放,我们家里有必要准备4类垃圾桶吗?
答:不做强制要求,但家里产生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必须要分开投放。
2.在其他城市垃圾分类实际操作中,出现了“喝一杯奶茶怎么分”、海鲜(贝壳类、硬蟹类、虾类)怎么分等热点问题,那么在南昌,以上这些情况应该如何分类呢?
答:当前,南昌市垃圾分类的指导思想是“应分尽分”,我们将制作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发放给广大市民,并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引导群众精准正确投放。
3.我们在酒店吃饭,比如说餐盘骨碟什么的,服务员要换的话,上面的垃圾是不是也要分类收集呢?酒店泔水桶里什么都有,这类垃圾又要怎么处理?
答:需要酒店方面进行二次分拣,分类投放。由获得特许经营的专业厨余垃圾处理企业上门回收处理。
投放:分三个时段集中投放,厨余垃圾需要“破袋”
4.由于垃圾分类督导员的工作有时限,居民丢垃圾是否需要“定时定点”?
答:“定时定点”是肯定要的。未来将会有三个时间段供市民集中投放。具体时间段设定会考虑到市民的日常生活作息进行调整和优化。
5.在上海等地推行垃圾分类工作中,有湿垃圾需要破袋再投放,南昌虽然没有干湿垃圾之分,但是在今后的分类(主要是易腐、厨余垃圾)中是否也存在破袋这一情况?
答:厨余垃圾需要“破袋”投放,居民自己在现场破袋,或者由分类督察员帮忙打开袋子进行投放。不过,现在倡导尽量减少或不使用塑料制品(塑料袋),如果要使用,也建议使用可降解的垃圾袋。我们提倡居民使用可重复利用、环保的布袋、竹篮等进行垃圾收集投放。
运输、处理:已配备1600余辆分类运输垃圾车 分类收集后分类处置
6.分开投放后,垃圾怎么运走?不同类别的垃圾是否会配套不同的运输车?
答:南昌市已经配备了1600多辆四种类别的分类垃圾运输车,并支持在分类投放后进行分类运输。同时我们将强化日常监督考核,杜绝混装混运现象。
7.垃圾分类后都去了哪儿?目前南昌垃圾分类收集实现后能否实现分类处理?
答:可回收物通过再生资源流转系统流转出去,厨余垃圾送到厨余垃圾处理厂处理,其他垃圾送到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有害垃圾则送到有资质的有害垃圾处理企业进行无害处理。
目前南昌拥有一座日处理能力在200吨的餐厨垃圾处理厂、两座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在建设一座300吨/日处理能力的餐厨垃圾处理厂,预计2021年下半年完工;此外,南昌还将对泉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扩能升级,新增日处理能力1200吨,随着相关设施逐步完善,南昌市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能力,将能满足市民的日常需求。
配套、督导:每300户配置一个分类垃圾集中投放亭、一名垃圾分类督导员
8.此前曾有报道,各小区会配备垃圾分类督导员,请问这是什么性质的工作?如何参与?
答:垃圾分类督导员原则上要求专职,条例实施初期,在每天三个集中投放的时段,督导员将在集中投放点指导市民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同时,我们将充分发挥广大党员、青年志愿者、社工等社会各方面力量,鼓励他们积极投入到垃圾分类督导员的这项工作中。
9.分类垃圾设备会在小区如何投放?是否有相关投放标准?
答:每300户配置一个分类垃圾集中投放亭,实施撤桶并点,逐步撤出居民楼道分类投放桶;每300户配备一个垃圾分类督导员,督导员配备的比例达到1:1.05(即100个集中投放亭配备105个分类督导员)。
处罚:暂时不引入信用惩戒手段
10.条例中提到,对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进行罚款。违反规定后怎么才能算“拒不改正”?在哪些情况下会给出个人最高500元、企业最高50万元的处罚?对处罚有异议,是否有复议机制?另外, 执法部门又是哪里呢?
答:具体还要出台实施细则,会在下一步《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执法实施细则中进一步明确。后续将组织专家论证,对处罚进行“量化”。此外,执法部门为县(区)、市二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
11.是否会向上海等地一样引入信用惩戒手段?
答:暂时不引入信用惩戒手段。但是不排除将来是否会引入,需要视工作进展情况而定。
释疑:垃圾处理费即“卫生费” 此前一直含在居民水费中,不会增加收费项目
据悉,条例中提到,产生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缴垃圾处理费,这让不少市民产生了疑惑,垃圾处理费是什么?应该如何缴费?由哪个单位来进行收费?对此,我们也专程向主管部门进行了相应咨询。
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回复称:“可能大家都存在一个误区,其实南昌一直都在收垃圾处理费,就是通常所说的‘卫生费’,一直以来,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委托南昌水业代收这笔费用,就含在居民水费中,只是这次在条例中明确了这项收费”。
其表示,目前的收费形式暂时不会变,也不会增加新的收费项目。
记者手记:做好“分类后”文章
在此次讨论中,记者注意到,不少网友提出质疑:“不会出现分开投放再一辆垃圾车运走的情况吧?”对此,主管部门明确回答了将进行分开运输,不过,这也侧面反映出市民们对垃圾分类后一系列工作的关心。
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其包括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多个环节,任何流程都马虎不得。前端分类再细致、执法再严格,但如果缺乏畅通、高效的中端清运和末端处置配套系统,都会带来“1+1<0”的尴尬局面。如何做到前端分类、中端运输、末端处置以及资源回收等无缝畅通衔接,做好“分类”后资源回收、产业延伸、实现良性循环等工作,将“拾荒”转为“造富”,都将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一项重大考验,也关系到这场垃圾分类“持久战”的最终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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