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规:科学制定房屋最高限价 住宅用地可“限地价”出让

南昌城市一隅。记者陶望平 摄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陶望平)南昌出台新规,将科学制定房屋最高限价,并要求住宅用地可实行“限地价”出让,严格限制关联公司参加同一宗住宅用地竞买。

6月9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官方公众号发布《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用地供应调控工作的通知》。《通知》对于住宅用地房屋限价、“限地价”、竞买规则等方面提出了一定的限制措施。

其中,在价格限制方面,《通知》对于房屋和土地都做了明确要求,将合理确定住宅用地房屋限价,南昌市房管局根据拟出让住宅用地周边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价格等情况科学制定房屋最高限价。

对于在市区(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红谷滩区、经开区、高新区、湾里管理局)范围内设置了房屋最高限价的住宅用地,《通知》提出,可根据房地产市场形势和调控需求实行“限地价”出让,出让时一并设置房屋最高限价、土地竞价上限和一次性报价区间,交易方式采取“网上拍卖+一次性报价”复合模式。其中,在“一次性报价”阶段,按最接近所有报价平均值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值得注意的是,在土地竞买方面,《通知》明确规定,严格限制关联公司参加同一宗住宅用地竞买,“限房价、限地价”地块的竞买人应满足土地出让公告中明确的竞买要求,并在报名时书面承诺其关联公司不参加同一宗地竞买。土地一次性报价结束后,将竞买人名单对外公布并接受监督,如有关联公司同时参加一宗地竞买情况被举报或投诉,经查实后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此外,《通知》将采取“限房价、限地价”方式出让的土地出让公告时间定为30天,竞买保证金比例定为60%,出让金缴纳期限定为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

(作者:陶望平)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