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优化措施 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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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 8月4日上午,萍乡市召开《萍乡市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会上,萍乡市住建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民银行萍乡中支行等单位领导解读有关政策,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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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共6大类26条措施,分别是继续实行阶段性购房补贴、继续实施青年人才购房政策、继续实施新市民购房政策、对房屋征收安置对象选择货币化安置并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实施购房补贴、对搬离C、D级危房的购房人实施购房补贴、科学制定用地计划、同步完善项目周边配套设施、提高住房建设品质、继续支持满足老龄化社会需求、支持个人住房贷款需求、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加大房地产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建立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动态调整机制、实行“带押过户”交易机制、建立交易计税基准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执行居民个人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禁止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房地产企业参加土地竞买、实行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额全程监管、鼓励对出险房企售房进行增信、鼓励回购出险房企在售住房、组织开展房博会、持续优化房地产领域行政审批、建立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机制、规范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支持团购在售商品住房、稳步推进“交房即交证”改革,涉及行政审批、税务、土地、金融等多领域相应政策措施,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增强市场活力,规范市场行为,构建良性市场环境,助推萍乡市房地产市场逐步回暖。

据了解,《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有5条措施延续了2022年出台的政策措施,分别是继续实行阶段性购房补贴、继续实施青年人才购房政策、继续实施新市民购房政策、继续支持满足老龄化社会需求、科学制定住宅用地计划;5条措施在原有措施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优化,分别是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持续优化房地产领域行政审批、支持个人住房贷款需求、建立首套房住房贷款利率动态调整机制和规范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其余16条措施为新增政策措施。(王萍/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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