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11月15日,宜春市召开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2023行动)专题新闻发布会。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张凯军介绍了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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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宜春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排查重大事故隐患2149条,已整改1982条,整改率92.23%,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县市区平均数列全省第二。通过重大隐患排查整治,1-10月,该市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起数、死亡人数实现了“双下降”,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

紧盯重点深入整治。聚焦道路交通、城镇燃气、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建筑施工、消防、旅游、校园等重点领域和检维修、动火、高处、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严惩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矿产资源盗采、危险化学品“四改两违”、客车非法营运、工程违法分包转包、违规电气焊动火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以来,企业自查重大事故隐患1074条,已整改1022条,整改率95.16%;部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1075条,已整改960条,整改率89.3%;抽查企业1.81万家,发现主要负责人未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的有581家,电焊等特作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企业有94家,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的企业有98家,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案件31起,拘留47人,收缴成品1.74万件、半成品9013件,销毁处置药物5829千克。

精准执法动真碰硬。该市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服务与监管、活力与秩序,对企业已查出重大隐患按规定报告,对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处罚,对重大隐患久拖或长期不改等危害安全生产的行为,坚持“露头就打”。专项行动以来,全市行政处罚1611次,罚款3050.72万元,其中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一案双罚”43次,移送司法机关24人,责任倒查追责15人;责令停产整顿企业201家,曝光企业205家,约谈企业333家,公布典型执法案例220个。同时,加大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举办3期全市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安全监管执法骨干业务培训,近400名乡镇(园区)安全监管执法骨干参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知识测试,矿山、危化等16个行业领域380名安全监管干部参加,合格率(80分及以上)达90.26%,切实提高基层执法人员查处重大事故隐患的能力。

完善机制压实责任。印发了《宜春市应急管理考核办法》,在全省率先对地方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进行季度考核,将专项整治2023行动工作情况列入考核重点内容;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新业态新风险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在省明确的12类新业态新风险监管职责基础上,进一步明晰醇基燃料、锂电新能源、大型综合体等22类新业态新风险和职能交叉领域安全监管事权;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分包施工和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外委工程安全管理责任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分包、劳务派遣等单位安全责任;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组织开展交叉检查和综合督查,抽查企业(场所)123家次,排查整改问题隐患567条,其中重大隐患30条。

发布会上,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就相关领域专项排查整治中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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