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有“标准” 脚下有“方向”——宜春市第九小学语文组学习新课标纪实

翻开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目录即可发现,排在第一位的是课程性质。理解课程性质,是理解整个课程标准的逻辑起点。546个字,到底是从哪些方面讲述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该有的性质?宜春市第九小学开展了基于课标“语文课程性质的解读”教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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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学习内容为林志芳老师的《语文课程的性质》解读,林老师从“语文课程性质的内容”“新课标对语文课程性质的判定”及“理解语文课程性质的几个关键点”三方面进行理论和案例相结合的阐述。  

语文课程的性质就是语文课程最主要的特征。林老师指出从2001版到2011版再到2022版课标对语文课程性质的描述中,可以看出语文课程性质在不断地丰富与发展。

在2022版语文课标中对语文课程性质的规定中,林老师带领大家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一句话一句话的理解分析。语文课程性质分别从三方面来叙述:先从语言文字说起,落脚在运用上;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学生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途径,落脚在学生语文核心素养上;语文课程对学生发展、对国家发展的多重功能和奠基作用,落脚在立德树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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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理解语文课程性质中,林老师从语言文字运用、综合性实践性课程、工具性与人文性统一、情境性与积极的语言实践及提升学生核心素养五个方面对语文课程性质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刨析与分享,对深入理解语文课程性质提供了思路与途径。

明灯常作伴,益书常为朋!每次的学习都如明灯,如益书,照亮前行之路。老师们抓住学习机会,认真聆听,详细记录;一个个学习的身影,一行行认真的记录,都见证着大家的成长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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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本次语文新课标的学习,为教师们全面、深刻、精准地理解课程性质提供了思路,从而为更好地理解新课标的内涵和实际奠定了基础。心中有“标准”,脚下有“方向”,教师不偏航地带着学生行走于语文教育教学的大道,才能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林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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