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戴不戴安全头盔,结局却大不相同

近日,宜春市急救中心接诊了两例电动车与小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伤员。两起相似的事故,伤员结局却大不相同。究其原因,只是在于伤员有没有佩戴安全头盔。

6月13日14时03分,宜春某工业园区发生一起小车与电动车相撞事故,导致电动车车主受伤。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这名51岁的女伤员坐在地上,抱着头、捂着脚,左踝部疼痛,皮肤多处擦伤,但因其事发时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头部却没有外伤。事后,该名伤员不断向医护人员诉说:“幸好我戴了头盔,不然摔倒在地上,头部肯定会受伤,万幸,万幸啊!”经急救医生仔细查体,初步诊断为“1.左踝部外伤;2.多处软组织损伤。”给予其吸氧、补液、监测生命体征等措施,送入医院进一步诊治。

但另一起车祸中的张某某,可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同日16时28分,张某某乘坐母亲的电动车,不慎从电动车上滑落摔倒,头部撞击到另一辆行驶的电动车上。虽然行驶速度不快,但由于于张某某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导致前额头部出血,左边头皮可见一长约1.2cm的不规则裂口,双侧肘部皮肤擦伤。急救医生经仔细查体,初步诊断为“1.蛛网膜下腔出血;2.额骨左侧骨折;3.左侧前额皮肤裂伤;4.全身多处皮肤软组织损伤。”送到医院确诊为蛛网膜下腔出血,由于张某某伤势严重,家人再呼叫120转诊到省级医院抢救,目前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据统计,在摩托车、电动车等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大大降低,可使摩托车骑乘者的死亡风险降低39%,自行车骑乘者头部重伤风险降低 79%,不戴头盔的致死率则远远高于其他因素。人的头部是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当车速达30公里/小时以上时,对驾驶员的冲击力很强。事故发生时,在速度加惯性的冲击下,头部一旦与坚硬的路面、石块、钢铁等硬物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容易出现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等严重症状甚至当场死亡,严重危及驾乘人员生命安全。

急救中心提醒道路参与者,每个人都应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负责,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避免交通事故发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时,必须做到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减少意外伤害和痛苦。(席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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