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起,省政府设立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申请(以下简称“政府资助金”),帮助新考取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入学时的经济困难。昨日,省教育厅对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申请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8种情况可申请政府资助金。
一次性补助每生5000元
资助对象为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江西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新生。一次性补助每生5000元。
8种情况下可申请政府资助金: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城镇困难群众家庭子女(含城镇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重点优抚对象的经济困难家庭、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因特殊获突发情况影响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按高考报名方式进行申请
政府资助金如何办理?
记者了解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政府资助金时需根据报名方式,向教育部门或就读学校提出申请:通过学籍所在学校县(区)招考办指定报名点报名的向学校申请;通过毕业学校所在县(区)或户籍所在设区市招考办指定报名点报名的往届毕业生向报名点所在市、县(市、区)教育部门申请;在外省报名参加高考的江西户籍学生向户籍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申请。
此外,政府资助金申请结果须在当地或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确认到高校就读后发放
政府资助金通过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一次性发放给受助学生。
需注意的是,受理申请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或学校会向学生提供《江西省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回执单》(以下简称《回执单》),《回执单》经就读高校确认后返还申请地市、县(市、区)教育部门或学校,方可享受政府资助金。未在录取高校注册就读、未提供或无故逾期提供《回执单》的,取消受助资格。
已资助37万余名困难学生
记者了解到,自2007年起,政府资助金资助新考取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据省教育厅统计,2007年至2021年,政府资助金共资助学生375578人,资助金额187789万元,有效健全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帮助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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