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召开新生儿医保待遇政策新闻发布会

12月6日,宜春市新生儿医保待遇政策新闻发布会召开。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就相关情况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做好新生儿资助参保工作,切实保障新生儿医保权益,宜春市医保局认真实施民生实事,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多措并举,助力新生儿免费参保。

加大政策宣传,力争应保尽保。一方面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折页、海报、公益活动、宣传栏等线上、线下载体宣传新生儿免费参保政策,让新生儿免费参保政策家喻户晓;充分利用中心城区医疗机构,在孕产妇出院、新生儿办理出生证明、新生儿接种疫苗时向新生儿父母发放新生儿免费参保宣传折页和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事指南,宣传新生儿参保注意事项和办理流程,切实保障新生儿应保尽保。另一方面依托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平台,要求各县(市、区)组织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干部上门入户对新生儿家庭进行面对面的政策讲解,引导新生儿积极参保。

部门联动、数据共享,力求不漏一人。为保证新生儿参保不漏一人,市医保局加强与卫健、公安等部门联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及时掌握辖区内新生儿出生、上户信息,组织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精准摸排新生儿参保情况,建立新生儿参保信息档案,每月调度、及时跟进,有针对性地督促新生儿父母为其办理参保登记。

优化服务,打造一站式办理平台。线上依托赣服通等平台推动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户籍办理、医保参保“出生一件一链办”,线下可通过县(市、区)、乡(镇)、村(社区)三级医保经办窗口就近即时办理新生儿参保业务,家长少跑腿、数据多跑路,提高新生儿参保登记时效性。到11月底,宜春市已有2.86万名新生儿免费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

附答记者问

问题一、新生儿参加基本医保的政策具体有哪些?

答:对2024年1月1日零时以后出生的新生儿,按规定办理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其连续三个参保自然年度(含出生当年)个人缴费由财政全额资助,预计可为每名新生儿提供约1200元参保补助,减轻家庭养育、医疗费用负担。对在2024年1-3月政策正式实施前已自行参保缴费的,其财政资助参保周期顺延一年。

问题二、新生儿免费参保如何办理?参保后如何享受医保待遇?

答:新生儿在医疗机构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后,即可在医院经办点或医保经办部门凭出生医学证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续资助参保年度,由新生儿家长按年度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通过“赣服通”医保专区等平台申报确认资助参保信息。

新生儿参保后,如有需要可以直接享受相关医保待遇,具体操作如下:1.亲情账户绑定:新生儿家长通过手机“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亲情账户绑定功能,选择“凭借出生医学证明绑定”亲情账户进行绑定,绑定后可领取医保码,实现新生儿展码就医直接结算。2.电子凭证线下激活:如无法展码,则可以在江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中选择医保码线下激活方式激活。

新生儿在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对超过90天办理参保登记的,也不用担心,个人缴费仍由财政全额资助,但是享受待遇有了90天的等待期,也就是说,假如新生儿2024年1月1日出生,在90天以内未按时参保,第91天也就是4月1日参保,则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起始日期将往后推至90天以后,即6月30日才能享受医疗保险报销,1月1日至6月29日期间的新生儿医疗费用无法报销,因此,请新生儿父母在出生90天内及时办理新生儿免费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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