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仙女湖区纪委:“三度”融合推动“领导首谈”显成效

“今天的谈话既分析了形势,也讲清了政策,请你端正态度、正视问题、打消思想顾虑,积极配合我们的审查调查……”这是日前新余市仙女湖区纪委开展“走读式”谈话领导首谈的一幕。

近年来,仙女湖区纪委监委立足实际,把握“三度”,认真贯彻落实“领导首谈”制度。今年以来,共开展“领导首谈”10场次,案件查办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谈话前做到有“精度”。在开展“领导首谈”工作前,承办部门认真研判案件性质,对谈话对象的既往病史、身体状况、家庭背景、成长经历、人生阅历全面摸底,做到应知尽知,给谈话对象“精准画像”。按照同谈话对象职务职级相适应的原则确定首谈领导,科级干部原则上由分管副书记以上领导进行首谈;针对一些疑难案件、“窝案”“串案”等案件重要涉案人员的谈话,负责案件查办工作的副书记坐镇谈话一线,并结合谈话内容和谈话对象的具体情况,一对一制定谈话方案,为后续案件查办起好步、开好局。

谈话中做到有“温度”。坚持把同志式、帮助式、挽救式谈话理念贯穿谈话的全过程,让被谈话人切实感受到组织关怀的温度。谈话时,注重政治引领,严明组织政策、党规党纪、思想道德等涉及被审查调查对象的切身利益,通过政治性、政策性引导,唤醒其党性意识,让其打消顾虑,配合组织谈话。同时,坚持实事求是,对谈话对象充分尊重,客观评论其功与过、是与非、得与失,对其所犯错误进行批评教育,对其所作贡献、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让其打开心结,消除抵抗情绪,主动交代,为后续审查调查工作打好铺垫。

谈话时要有“力度”。对谈话全过程把控调度,实时掌握谈话对象的心理活动,做好实时分析研判,为做好审查调查工作夯实基础。谈话时,针对思想反复不定且极不配合的谈话对象,讲清“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和“四种形态”运用的实质后果,阐明纪律规矩的严肃性。并适时引入典型案例,充分发挥震慑效应,让其充分意识到自己的处境,激发其迷途知返、实事求是的动力,争取坦白从宽的机会。同时,结合谈话进度和成效,深入分析被谈话对象的“软肋”“痛点”,找准突破点,切实发挥谈话利剑作用。(李鑫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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