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条例 明方向 谋举措 勇担当——宜春市史志办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专题学习会

2月27日上午,宜春市史志办召开全体干部会议,专题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由市史志办主任巢瑞隆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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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条例》是规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它的发布是党史文献事业的大事,对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具有重要意义,为我们今后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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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全市史志系统领导班子要带头认真学习,做先学深学的示范者、带动者。要丰富学习内容,采取多种方式原原本本学、认认真真学、联系实际学,要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作出专门的工作部署,迅速掀起学《条例》、用《条例》,谋发展、促发展的热潮。

班子成员围绕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进行交流研讨。史志办主任巢瑞隆指出,学习《条例》,最深的体会就是“三个有”:一是“有遵循”。党史工作是党的全局工作和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党史学习教育是党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条例》指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一件十分重要的工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供了基本遵循;二是“有干货”。《条例》重点对党史学习教育的内容和方式作出了明确规定,解决了“学什么、怎么学”的重要问题,其内容共15条,占整个条例近一半的篇幅,有利于分专题进行学习;三是“有保障”。《条例》中的“三纳入一评估”,将其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纳入巡视巡察内容,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原则上每5年组织开展1次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情况综合评估,为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副主任刘德明认为,可以从“学思践悟”四个字中去体悟《条例》的精髓,在学中感悟信仰的力量,在思中深化为民初心,在践中强化责任担当,在悟中筑牢廉政底线。

副主任温智勇谈到,《条例》的发行,充分体现了党中央的深谋远虑,充分彰显了党中央的求真务实,充分表明了党中央的为民情怀,充分凸显了党中央的坚强决心,我们要在认真学习上下功夫,在精心谋划上下功夫,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在知责履责上下功夫。

副主任张圣秋提到,要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贯彻,第一,要认真学习,入脑入心,把学懂弄通做实《条例》作为长期任务,坚持用《条例》指导党史文献工作;第二,要加强宣传,用好阵地,通过微信公众号、党史宣讲、短视频制作等方式,务实有效开展党史宣传教育活动;第三,要抓好落实,言行一致,履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主体责任,扛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工作职责。

二级调研员李荣夏指出,《条例》的发行,令人振奋。作为史志工作者,我们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扎扎实实学懂弄通。要充分利用好宜春史志微信公众号以及资政专报这个平台,做好专栏,大力宣传阐释《条例》,让更多的人熟知并了解。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条例》的颁布使广大史志工作者备受鼓舞、倍感振奋,深感党史工作大有可为。下一步,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宜春篇章贡献史志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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