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被撤销监护资格孩子怎么办?江西出台规定政府托底

资料图(图片与文字无关)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余亦鹏)如果出现父母被撤销监护资格、父母被遣送(驱逐)出境这两种情形,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将列入保障范围。

近日,江西省民政厅、公安厅、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所谓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

《通知》明确了三种失联认定方式:一般情形由公安部门接警处置查找。不具备公安接警处置情形的,采取“个人承诺+邻里佐证+村(居)证实+乡镇(街道)查验+民政部门确认”的方式认定。特殊情形,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

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副处长汪卫英表示,对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的儿童,民政部门应当依法长期监护。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可纳入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由户籍所在地落实机构抚养经费。

另外,《通知》还要求常态化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当月审批当月发放,鼓励探索儿童居住证所在地“跨区域”办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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