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时评丨学生午休不该成为一门生意

近日,广东东莞一学校“学生趴桌午睡每学期收费200元”一事引发网友热议。

车位有车位费,摊位有摊位费,这是市场规则所致。但是奇葩的是,学生趴桌午睡还得收费,而且还分“套餐”:每个学生每学期趴睡200元,教室午休垫躺平360元,午休室床位680元,均自愿选择。这是把学生午休当成了一门“生意”。

针对网友的质疑,学校回应这项服务是看管老师的补贴。一个班几十号人,一个学期近万块,这不是一笔小数,而且一个学校很多班,累计的费用并不低。如果是专职老师付出了时间精力去看管,或许还说得过去。但是如果老师只是兼职方式,那么这样的收费模式就必须打个问号了。因为这样的收费,很有可能已经超出了教育服务范围,成为了乱收费的一种形式。

从新闻中我们也看到,午休服务并非这个学校的个例,而是教育局的文件内容。这就耐人寻味了,义务教育阶段一面强调禁止乱收费,一面另辟蹊径设立收费名目,着实让人看不懂。教室本来就是学生上课、活动、休息的地方,提供午休本就是学校的责任和义务,每一个学生都可以在教室自由午休,为何偏偏要收费?而且明面上说的是自愿原则,实际上却表示“学生也可以自己回家午休”,言外之意很明显,学生如果不交钱,就得回家午休。

这样的收费,妥妥地颠覆了我们的认知。不论什么样的收费,必须经得起推敲和论证,而学校拿着主管部门的文件“背书”,让学生家长多掏几百块钱,颇有薅学生家长羊毛的嫌疑。学校是老师工作的地方,学生学习的地方,不能一切向钱看,趴桌子睡觉都要收费,那么是不是学生体育场运动、学生室外活动等,只要有老师看管都要收费呢?我想,真正的教育服务、教育理念并不允许这样的乱象存在,即使民办的学校,也应该遵循基本办学理念,把学生教育成才,而不是把学生“服务”到位。

这也是广大网友的心声,学校不是社会机构,而是公共机构。其自带的公共教育属性,决定了每一项收费都必须符合教育基本需要。任何随意把学校资源、教育资源当成收费项目的小心思,都不会被社会认同,更不会被公众接受。何况,真为学生安全考虑的话,一套监控系统就可以搞定的事,又何苦人人收、年年收呢?这样的午休服务,偏离了学校发展正轨,必须得到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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