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庐山市城区车辆有序依法停放的
公告
当前正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企业复工复产、农业春耕备耕的重要时期。按照省委省政府确保疫情防控科学有效,经济恢复有序有力的部署要求,为了更好的服务我市社会经济全面恢复与发展,庐山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将进一步加大对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力度,尤其是对主、次干道各类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现特此公告如下:
一、内容要求
1、停放在城区主、次干道上的黄牌大货车、挂车、拖车、吊车等大型车辆一律统一停放至鄱阳湖西大道彩虹桥路段停车场内。
2、在庐山市城区可通行的主、次干道路旁停放车辆时,须按照停车指示牌、线有序停放,不可逆向停车。
3、被封闭道路路口车辆不得随意停放,禁止双排停车、压人行道横线停放及其他妨碍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停放行为。
二、建议
目前庐山市城区已建成多个停车场,驾驶员可就近停放。下附庐山市城区部分停车场指示图:
龙震宾馆停车场
星光大道停车场
正恒停车场
中心幼儿园停车场
扬武角停车场
二中停车场
老菜场停车场
鄱阳湖西大道大货停车场
三、具体时间
下周一(2月24日)庐山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开始对城区主、次干道车辆乱停放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行动,请广大驾驶员积极配合,提前将车辆依法有序停放。
庐山市公安局交管大队
2020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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