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修县公安部门对一名新冠肺炎患者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予以立案侦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系长期在湖北武汉的务工人员,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他于1月15日独自驾车从武汉回县后,自感不适及乏力。随后几天刻意隐瞒从武汉回来的经历,去居住地卫生所和县人民医院就诊,期间还与多人密切接触。
【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 胡安】我们接永修县疾控中心移送线索称,辖区居民张某就诊时刻意隐瞒武汉就业史,导致多人目前被隔离观察,经调查我们认为张某的行为危害性极大,涉嫌刑事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县公安部门已对目前尚处隔离收治的张某某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该案在九江地区尚属首例,目前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 严小平】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故意进入公共场所向不特定人员传播病毒或者隐瞒情况与他人接触,或以其他方式故意传播病毒,危害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王炳堃 袁少华)
(永修县融媒体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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