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省委书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主任尹弘主持召开十五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他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化全面依法治省实践,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江西,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提供有力保障。
春回大地万物荣,法润赣鄱气象新。当前法治江西建设成效斐然,制度机制逐步完善,护航改革有力有效,依法行政明显提升,法治氛围更加浓厚。通过举办“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策划“红色法治文化看江西”系列活动、组织“百万网民学法律”等形式,筑牢法治信仰;通过发送督办函、实地督导、跟踪问效等方式,提高法治建设的执行力和公信力;通过打通全面依法治省“最后一公里”,推动基层依法治理……铺展开了一幅法治江西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的美好画卷。
但也要看到,法治江西建设是一个浩大的系统工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长期坚持、久久为功。这就要党员干部担起法治建设组织者和推动者的责任,筑牢法治信仰、恪守公平正义、坚守为民初心,不断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和水平,用高水平法治建设护航高质量发展。
励学精进学法懂法,为高质量发展扎牢“法之根”。法者,治之端也。法治江西建设不仅要紧盯法律规范、实施体系的建立健全,也要注重把运用法治思维、推动良法善治作为基本治理方式。这就要加强法治教育,促使基层党员干部勤思敏学,主动把握好坚持法治思维和坚持组织领导的辩证关系。坚决服从基层组织领导,凝聚起法治建设的“向心力”;坚持法治思维,为基层组织工作提供法的保障。只有在时代发展的浪潮中坚守政治信仰与法治信仰,才能把有关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到基层治理中,做到言有所规,行有所止。
严于笃行遵法用法,为高质量发展铺筑“法之轨”。公平正义是法治建设的生命线,守好这条生命线,就要勇于同各种危害法治、破坏法治、践踏法治的行为作斗争,坚决捍卫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迫切需要加强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核,进一步建好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补齐立法短板和监管漏洞,打通经济循环堵点。党员干部作为法治社会建设的践行者和推动者,要通过带头示范,引导群众自觉在法治轨道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开展工作。
厚积薄发守法护法,为高质量发展驱动“法之轮”。保护人民权益,是法治的根本目的。在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进程中,应积极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作为党员干部,要当好守法护法的“排头兵”,以法律为明镜,遵法普法,勇于纠正一切违反法律的不良现象,通过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大力培树基层法治新风正气;通过用法治之力助力基层治理模式探索实践,推动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在社会治理中生根发芽、拔节壮大,促进法治实践进入新境界。(陶武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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