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姐姐保护我,我再也不怕被爸爸打了!”家暴受害者小光(化名)在成功申请到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向来回访的新余市渝水区法院法官连声道谢。
2024年7月12日,渝水区法院发出了新余市首份社区代未成年人申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父亲刘某对小光实施威胁、辱骂、殴打等家庭暴力行为。
调查取证,让家暴无所遁形。2023年12月,小光在全校学生体检时被发现身上多处淤青,小光称淤青是由父亲殴打所致。在与校方的沟通中,小光父亲表示自己教育方法不当,承诺会加以改正。
2024年6月20日、25日,刘某又先后以女儿感冒发烧、车祸腰部受伤等理由为小光请假。6月26日,小光因参加考试回到学校时,又被发现脸部有划痕。学校在掌握小光受伤情况后,立刻联系了区妇联。在接到区妇联的线索后,法院当即协同社区、公安、检察院等单位前往小光家中、学校、医院等地调查,依法调取相关证据,确认刘某多次辱骂、殴打、威胁自己女儿的事实。在调查过程中,渝水区法院还了解到小光在父母离异后一直随父亲生活,其母亲在公安机关查找多日后依旧失联,其他近亲属亦不愿出面处置。
一纸禁令,让孩子披上“铠甲”。为及时排除家庭暴力的风险隐患,避免更大程度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事件发生,渝水法院主动联络区妇联、公安、检察院、学校、社区等单位,集体研讨小光合法权益保障事宜。经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依法由所在社区代小光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2024年7月12日,收到社区代为提出的申请后,渝水区法院立即启动未成年人保护“绿色通道”,当日即审查并制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在第一时间送达至刘某、小光所属社区居委会和派出所,为各方规制刘某言行提供法律依据,确保小光不再遭受家庭暴力。
暖心疏导,让阳光洒满心田。在征得小光本人同意后,渝水区法院联合“心岸家庭学校”,选派了具备国家心理咨询师资质,具有丰富青少年心理咨询实务经验的专家为其开展面询、沙盘游戏等心理疏导。2024年9月新学期以来,渝水区法院调整回访方式,在不影响小光正常生活、学习的前提下,综合运用走访、面谈、电话、微信等多重方式,了解其生活保障、身心健康、朋辈关系等情况,并为刘某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汪真宇、廖俊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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