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查获多起利用“口令红包”帮助转移涉诈资金案件,依法处理25人。
“哥们,进群帮忙抢红包赚提成,动动手指日入300元!”2024年3月中旬,新余市高新区某在校学生魏某某通过网络寻找兼职机会,一条网友发布的“兼职信息”引起了魏某某的注意。不要本金、不要学历,只要有支付软件账号,“抢红包”手速够快,就能成为兼职“抢手”,躺赚不菲佣金,简直是在校学生的“完美兼职”,这不禁让魏某某怦然心动!
随后,魏某某与对方取得联系,被对方拉进一微信群,根据群内指令,使用自己的支付宝账号,领取支付宝口令红包,并将领取的钱立即转入指定账户。操作过程中,魏某某也意识到该“兼职”十分可疑,资金来路不明,但看着可观的收益,魏某某仍决定铤而走险。
殊不知,魏某某已落入诈骗犯罪分子的圈套,其转移的资金涉及多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诈骗分子引导受害者通过支付宝发出“口令红包”,再组织“抢手”领取红包,随后要求“抢手”将资金转移至下一级指定账户,以达到诈骗目的。
10月16日,新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民警在接到相关线索后,迅速研判,锁定魏某某身份信息及落脚点,并于当日将其抓获。魏某某对帮助转移赃款一事供认不讳,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相关违法所得已被追缴。
近期,该分局收到多起类似案件线索,通过深入分析研判,部门协同联动,依法处理帮助转移赃款、出租出借支付账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25人。
公安机关提示:广大市民要增强法律意识和鉴别能力,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不要轻易被网络上的高额利润所诱惑,更不要将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出租出借给他人。一旦被用于非法活动,不知不觉间自己就成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帮凶,甚至触犯法律,付出惨痛代价。(胡凯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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