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发力遏制大数据“杀熟”

大数据行业作为新兴产业、国家重点发展产业,一直广受社会关注,各行各业不断融合大数据发展升级也为中国的消费者带来了便利与实惠,为厂家、商家带来了“精耕细作”针对性强、可持续性高的科学生产模式,为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注入源源不断的动能。

近年来,在大数据蓬勃发展的同时,网上关于各平台利用大数据“杀熟”的爆料层出不穷。网约车、网购、外卖,这些与现代人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的各大电商平台,纷纷被指责通过对平台用户进行“消费画像”,备注关键词等让向消费能力高、消费意愿强的用户展示更高的价格来赚取更多利润。这一行为在短期内可能为平台带来可观的利益,但从长远来看,这一行为会降低消费者对平台的信任,从而减少在平台上相应的消费,最终导致平台自食恶果。同时,这种利用大数据“杀熟”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价格法》,必须积极应对这一摆在眼前的现实,及时拿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

利用大数据“杀熟”,与当前对于在网络上的个人信息还没有相应的政策来规范管理,尤其在是各网络商家对于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获取和使用上面,使得消费者在各大平台消费时往往处于一个“裸奔”的状态有关。但导致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还是各网络巨头对市场的垄断与任意支配,现代人的衣食住行被各大APP紧紧环绕,他们已经触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掌握着我们的行为数据,控制着我们的消费频次,这种“圈养式”的获利方式透支着消费者的信任,破坏了市场的平衡,最终也会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有百害而无一利,必须多方共同发力遏制这种“杀鸡取卵”式的行为。

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把相关的规章制度落实到实处。“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执政兴国,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更是离不开法治护航。对于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对旅游者消费记录、旅游偏好等设置不公平交易条件的行为必须用法律规章等加以限制,必要时及时进行处罚。进一步明确是否存在“杀熟”的界限,把《反垄断法》、《价格法》里面的各项规定落实落细,用法律规章筑起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高墙,拉上商家不得逾越的红线、底线。

加强政府监管力度,建立健全规范商家获取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大数据长效化监管机制。在互联网时代,消费者在网上的任何行为都会留下相应的痕迹,在这痕迹里就隐藏着大量的个人信息甚至是个人隐私。这些消费数据如果运用得当,对于商家来说有助于自身的差异化、精确化生产销售。对于消费者来说,能使整个消费过程变得更加顺心如意,提升消费体验。可是,一旦这些信息被过度使用,就很可能成为一些商家“收割韭菜”的工具,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必须赋予监管部门访问具有社会公共属性的相关数据的权力,建立起相应的监管体系。

提高行业内部自律,建立健康可持续的科学发展模式。“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消费者在意的不仅仅是产品和服务是否涨价,更是自身是否受到平等公正的对待。消费者不是能任意收割的“韭菜”,平台如果一再向消费者挥起大数据这把“镰刀”,只会透支消费者的信任和耐心,这无异于自废武功、作茧自缚。平台必须把自觉维护消费者利益的理念贯穿于生产销售的每一个环节。可成立起行业内部监管自纠组织维护好行业内良好生态,正确适度利用大数据指导行业生产销售。同时,在此次事件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在软件完善、服务流程等方面查漏洞、补短板。

大数据是互联网时代的产物,它是一把“双刃剑”,正确使用能够披荆斩棘、加速前进,反之则会伤到自己。绝不能因为害怕伤到自己就拒绝使用大数据,而是要带着坚定的意志、正确的目的、平稳的心态去拥抱大数据,使用大数据。同时政府部门要加强对这一新生事物的监管规范,引导其走向正确的、积极的一面,从而帮助企业在大数据的加持下不断推进供给侧改革,强化个性化、差异化生产,不断提高消费者的购物体验,为生产模式转型、消费拉动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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