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湾里开出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罚单

我省即将全面进入强制垃圾分类时代,生活垃圾随意丢弃、未按规定正确投放,会受到怎样的惩罚呢?

昨日,记者从南昌市湾里管理局获悉,2月16日,该局幸福街道执法大队在日常巡逻过程中发现,位于绿苑路江南小区单元门口有一些散落在地的生活垃圾。

根据遗留下来的快递单据及外卖点餐小票,执法工作人员很快找到了乱扔垃圾的居民房号,并上门对其进行普法教育,告知当事人,其行为违反了《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对该涉事居民作出罚款人民币1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经过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当事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接受处罚,并表示绝不再犯。

《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我省将全面进入强制垃圾分类时代。而省会南昌作为全国46个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在2020年10月29日就已实施《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中明确,单位和个人未按照要求将生活垃圾投入对应容器的,视情节轻重,将由生活垃圾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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