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时评丨要把“摇一摇”的“遥控器”交给用户

近日,“摇一摇”跳转广告再次在网络上引起热议。不少用户在社交平台吐槽,称他们的手机常被“摇一摇”跳转广告打扰,一不小心就会跳转到购物软件的“双11”专场,让人不堪其扰。对此,江苏省消保委发声呼吁:平台方在进行权限获取时应当获得用户同意,把选择的权利交还给用户。(11月22日《工人日报》)

今年“双11”期间,“摇一摇”跳转广告再度袭来,互联网上出现大大小小的“传送门”,消费者轻轻晃动一下手机,瞬间就会跳转到某某购物平台。其跳转频率之高、速度之快,再一次引发“众怒”。

岂能让“摇一摇”摇坏了市场,摇落了诚信,摇毁了公平?手机用户对于“摇一摇”到底有多痛恨?对此,江苏省消保委在微信公众号上展开投票调查。结果显示,77.22%的投票者表示经常遇到“摇一摇”进入广告详情或跳转相关应用情况,94.94%的投票者明确表示对“摇一摇”这种开屏广告的态度是“厌恶”,93.67%的投票者认为此功能侵犯了自己的权益,74.68%的投票者支持叫停开屏“摇一摇”跳转广告。

不难看出,对于“摇一摇”这种模式,大多数手机用户是十分反感、十分厌恶的。去年12月,工信部就联合多家企业制定了《APP用户权益保护测评规范》,细化了APP信息窗口通过“摇一摇”等方式触发页面或跳转至第三方应用的相关参数。今年2月,工信部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的通知》,明确不得利用高灵敏度“摇一摇”等易造成误触发的方式诱导用户操作。

遗憾的是,规定摆在面前,约束却形同虚设。不仅是“摇一摇”还在没有底线地“摇一摇”,现在竟然出现了不少“翻版的骚扰”,一些平台还推出了“扭一扭”“手机前倾”等等跳转花样。不管是你不小心的“摇一摇”会看到广告,就连你不小心的“扭一扭”,或者是不小心的“手机前倾了”也会让你去看广告。手机看似用户的,却变成了商家的,我的手机谁做主?

对于“摇一摇”之类的情况,监管部门不能总是“晃一晃”,规定出台了,却执行得不到位。处罚也给了,却总是隔靴搔痒。如此没有痛感,“摇一摇”也就会永远“扭一扭”了。治理“摇一摇”,关键要让他们长记性。因此,必须加大处罚的力度。

同时,需要明确的是,要将是否“摇一摇”的选择权交给用户,要设置选择开关。当用户选择禁止使用“摇一摇”的时候,就应该绝对禁止借助现代技术“绑架用户的手机”。要把“摇一摇”的“遥控器”交给用户,是按“暂停键”还是按“关闭键”或者是“使用键”,要让用户说了算。(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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