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宜春市妇女第四次代表大会新闻发布会召开。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丁晶介绍了五年来全市妇联主要工作情况。
近年来,宜春市妇联主动融入中心、服务大局、担当作为,圆满完成了市妇女三大确定的目标任务,有力推动了全市妇女事业和妇联工作创新发展,向全市239万妇女同胞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履职答卷。先后荣获全国、全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6-2020年)先进集体、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全国家庭工作先进单位、第十六届江西省文明单位等荣誉。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妇联系统前列,谱写了全市妇女事业发展的壮丽篇章,以实际行动彰显了巾帼风采。
一是筑牢理想信念,妇女思想政治引领更加扎实。组建成立宜春市“赣鄱红色娘子军”宣讲团,扎实开展“赣鄱巾帼心向党 扬帆奋进新征程”等系列宣讲3000余场,参与人数达100余万人次。市级共选树先进典型485名、先进集体282个,其中,68人、55个集体获省级表彰,15人、20个集体获全国表彰,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氛围进一步浓厚。微电影《追光的春蕾》《暖风吹》入选全国巾帼志愿服务微电影大赛十佳优秀作品,歌曲《谁都知道你很美》《妈妈说》入选十大全国巾帼志愿者之歌,在全省、全市志愿者中广泛传唱,凝聚起强大的向上向善正能量。
二是勇担建功之责,服务中心履职尽责更加高效。推进“创业创新巾帼行动”,持续开展“春风送岗”,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近400场,为企业、妇女搭建“供求”链,助力2.8万名女性达成就业意愿;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00余期,培训母婴护理员、养老护理员、家庭保洁员等5300多人次,开展各类下沉式技能培训197期,帮助7000余农村妇女掌握一技之长,实现就业致富增收有门路;打造全国、省、市巾帼脱贫示范基地、巾帼科技示范基地、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18个,带动广大农村妇女家门口灵活就业。
三是紧扣群众需求,妇女儿童民生福祉更加殷实。扎实推进“健康中国 母亲行动”,免费为106万名城镇适龄妇女开展宫颈癌、乳腺癌筛查检查,为符合条件的“两癌”低收入患病妇女提供每人1万元救助金,共计1100余万元,缓解“两癌”患病妇女家庭因病致贫风险。呵护困境女童成长成才,近五年“99公益日”劝募金额达500万元,其中2021、2022、2023年连续三年劝募金额名列全省前茅,帮助1万余名困境女童顺利完成学业。争取落地“母亲水窖”项目6个,争资219万元,成功解决2000多户共计8000余人安全饮水问题。创新开展“春蕾妈妈”结对帮扶活动,全市已有“春蕾妈妈”1万余名,结对帮扶1.4万余名留守儿童。
四是建立联动机制,维护妇女权益更加有力。深入实施妇女“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市村(社区)妇联主席均已培养成为“法律明白人”骨干,4万余名妇女成为“法律明白人”;持续开展普法宣传行动,累计开展普法宣传1万余场,有力推动法治宜春建设。李某娟多元司法救助案,被最高检、全国妇联评为“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加强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江西某电子公司141名女工追索劳动报酬案,陈某某故意伤害案,分别入选江西省第二届和第三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五是立足家庭之本,妇女独特作用更加凸显。扎实推进“家家幸福安康工程”,深入千家万户广泛开展“幸福宜春”家庭教育宣讲共计3000余场。扎实开展“颂党恩 传家风”“党在我心中”等主题活动,举办全市领导干部配偶“家庭助廉”培训班,推动清廉文化在家庭生根发芽。开展“最美家庭”寻找选树活动,全市选树各级典型家庭近万户,其中,100余户家庭入选全国、全省最美家庭。深入推进移风易俗活动,全市各级妇联共举办“不要彩礼要幸福”相亲交友活动100余场、集体婚礼50余场,大力营造婚事新办、不收彩礼的婚恋新风。
六是深化改革创新,妇联组织基础更加坚实。大力巩固基层基础,全力推进村妇联换届、村妇女小组长配备工作,顺利实现村民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女性成员,村“两委”班子中女性比例和女性正职比例高于上届的目标要求;配齐村(社区)妇女小组长2.5万人,妇女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越来越凸显。大力推进“三新”领域妇联组织建设,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领域妇联组织覆盖数近1500个,女性社会组织妇联组织实现全覆盖。加强妇联干部、执委素质提升,举办妇联执委培训班、基层妇联干部培训班等各级各类培训班100余期,培训1万余人次。“万家灯火”幸福家庭建设工程,入选2023年度全省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改革创新典型案例,入围2023年度全国60件妇女工作改革创新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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