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南昌市城镇落户限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称,全面取消在南昌市城镇地域落户的参保年限、居住年限、学历要求等迁入条件限制,实行以群众申请为主、不附加其他条件、同户人员可以随迁的“零门槛”准入政策。允许在南昌市租赁房屋人员申请落户在派出所社区集体户。放宽落户地址限制,允许在部分非住宅(公寓、商住楼)和单位自建员工宿舍地址上落户。
对此,有市民问,购买非住宅(公寓、商住楼)落户能实现就近入学吗?就此,记者采访了南昌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
“允许在非住宅地址上落户,但不作为入学依据。目前,教育部门的入学政策没有改变,也没有接到任何一方的提议要去改变,还是按照原来的政策执行,只有住宅户口能够就近入学。”15日,南昌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他说,虽然不以非住宅户口作为就近入学依据,但只要落户了,就说明是南昌市的户口,南昌教育部门必须安排其子女入学,但可能会安排至别的学校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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