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评丨男女朋友关系不是施暴免罚的“护身符”

近日,一段女子被男子强行拖入厕所隔间的视频引发网友关注。事件发生后,目击者报警,民警立刻赶至现场,将涉事男女及知情者带走调查。涉事男女接受调查时称,他俩是男女朋友关系。随后民警让两人离去。7月19日晚,警方再次传唤涉事男女,彻查他们是否为男女朋友关系,再依据事实依法处理。

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出,该男子的行为已然涉嫌违法。无论他们是何种关系,一个男人在公众场合对女性拳打脚踢、肆意拖拽,这本身可以说是恶性施暴事件,令人愤慨。

几天前,诗人余秀华遭遇家暴事件也一度引起热议,许多人纷纷表示支持余秀华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并号召人们对暴力行为“说不”。当然,也不乏一些“理中客”,认为“清官难断家务事”“两口子小打小闹”“忍忍就过去了”等等,其实这些都是在纵容犯罪。要知道,男女朋友关系不是施暴的“护身符”,更不是逃脱责任的“借口”。《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家庭暴力的对象不仅限于家庭成员,恋爱对象、同居情侣也一样适用该法。可见,对于施暴行为,不能轻易放过,更不能只“以和为贵”,进行严肃教育和惩处,十分有必要。(程丽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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