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记者从南昌市交管局获悉,2021年1月至今,南昌共处置机动车乱变道违法行为共45万余起,10月份以来共处置9000余起机动车乱变道违法行为。其中,赣江中大道、青山湖大道是违法数量较多的路段。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遇前方机动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机动车借道通行或者变更车道应提前开启转向灯,按顺序依次通行;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停车等候。
南昌交警温馨提醒,通常以下三种情况属于“乱变道”违法:
通过有交通信号等控制的路口,不按照地面导向标线行驶,按法规将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2分。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即压实线行驶,按法规将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的,按法规将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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