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将启用,谈判成功药品平均降价五成

2020年12月28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的通知。新版目录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用。

预计2021年可累计为患者减负约280亿元

去年8月,《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印发。共对162种独家药品进行了谈判,共119种谈判成功。

通过本次目录调整,共119种药品新增进入目录,另有29种原目录内药品被调出目录。调整后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内药品总数为2800种,其中西药1426种,中成药1374种。目录内中药饮片未作调整,仍为892种。

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品如利巴韦林注射液、阿比多尔颗粒等药品调入目录,最新版国家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所列药品已全部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一些创新药、上市新药如抗癌药领域的免疫治疗药物等经谈判降价进入医保。去年8月17日前上市的新药纳入调整范围,最终16种药品被纳入目录。

此次调整中,增加了不少儿童用药。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儿科主任冀晓华说,新增的儿童药品规格和剂型比较符合儿童特点,都是口服液、颗粒,对用量也有明确规定,也是临床上常用的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用药,提高了儿童医疗保障的水平。

通过谈判降价和调出目录,将为医保基金腾出一定空间。新增的119种药品(独家96种,非独家23种),多数是经过谈判实现降价的独家药品,预计2021年增加的基金支出,与谈判和调出药品所腾出的空间基本相当。通过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预计2021年可累计为患者减负约280亿元。

29种药品被调出目录,主要为临床价值不高且可替代,或者被药监部门撤销文号的品种。这些药品的调出均经过了专家反复论证,严格按程序确定。

119种药品谈判成功

平均降价50.64%

2020年是国家医保局连续第三年开展医保目录药品准入谈判工作。与往年相比,2020年谈判降价调入的药品数量最多,惠及的治疗领域最广泛。

共对162种独家药品进行了谈判。经过谈判,119种药品谈判成功。谈判总成功率73.46%。谈判成功的药品平均降价50.64%。共涉及31个临床组别,占所有临床组别的86%。

阿斯利康中国区副总裁黄彬已是连续4年参加国家医保谈判,他说:“2020年医保目录调整工作中,创新药物准入速度明显加快,评审过程更加科学、公正、透明,改善了患者对创新药物的可及性,实现患者、企业、医保三方共赢。”

2020年也是首次尝试对目录内药品进行降价谈判,对价格或费用偏高、基金占用较多的14种独家药品进行降价谈判,这些药品单药的年销售金额均超过10亿元。经过谈判,14种药品均谈判成功并保留在目录内,平均降价43.46%。

将目录内未经过谈判的品种纳入谈判,有利于提升药品经济性、公平性,引导原目录内药品支付标准回归合理,减轻患者负担,节省基金支出。

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表示,国家医保局发挥医保战略购买的优势,充分利用药品准入能够“以量换价”的市场机制,在科学评审、测算的基础上,与企业进行谈判,从“被动买单”逐步转向“主动议价”,大幅度减轻了参保患者的负担,同时医保药品目录的结构得到了优化升级。

新增17种抗癌药

14种目录内抗癌药降价续约

新版目录新增了17种抗癌药,其中包括仑伐替尼等新药好药。2018年抗癌药专项准入谈判中的14种独家药品按规则进行了续约或再次谈判,平均降幅为14.95%,其中个别一线抗癌药降幅超过60%,目录内癌症用药的保障水平明显提升。

国家癌症中心副主任、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副院长石远凯说,2020年新增的肿瘤药物都是这一两年新上市的主流用药,有明确的临床适应症,同时基本覆盖各主要器官的癌症。常见的肺癌、乳腺癌药物增加了,一些不常见的肿瘤也有了可以用的药品,用药有了更多选择。目录内原有的药品降价了,可及性大大提高,保证了患者的治疗效果。

2021年3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将正式启用新版目录。2018年肿瘤专项谈判准入的17个抗癌药,按原有的政策报销到2021年2月28日。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印发文件,指导地方做好新版目录落地执行,做好政策衔接、配套和信息系统调试,指导定点医疗机构根据需要做好必要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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