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和助推赣江新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4月20日,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支持赣江新区直管区发展的意见》。
支持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支持赣江新区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涉及相关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应与直管区规划充分衔接,统筹赣江新区的发展。支持赣江新区直管区编制村庄规划,规划报批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支持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支持赣江新区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工作,保障直管区合理发展空间。
支持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在省厅已支持南昌中医药科创城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的基础上,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对赣江新区直管区予以进一步支持。
支持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在节约集约前提下,对直管区单独选址项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应保尽保。支持赣江新区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纳入省重大项目调度,纳入后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
支持解决耕地占补平衡。根据直管区项目建设需要,优先从省级指标库中调剂使用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支持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支持赣江新区直管区具备条件的乡镇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倾斜安排试点乡镇城乡增减挂钩计划指标,支持节余指标优先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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