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监管“太任性”,身陷囹圄泪两行 ——浔阳区男子逃避社区矫正监管被依法收监执行

“我现在肠子都悔青了,只怪我自己当初不听告诫,不见棺材不掉泪,现在进了班房,真是自食苦果。”天下没有后悔药,面对铁窗,冯某一边说一边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罪犯冯某,男,因犯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21日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期一年。判决生效后,罪犯冯某并没有按时回九江完成报到手续。浔阳区司法局多次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督促其按时报到并告知其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和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后果的严重性,但冯某对此不以为然,并不断编造各种理由(如出交通事故、买不到火车票、在火车站被隔离等)欺骗工作人员,故意拖延,企图逃避矫正监管。对此情况,浔阳区司法局上报市司法局并通报原判法院、区检察院,并于2020年2月27日向原判法院提请对冯某撤销缓刑收监执行,3月23日法院作出撤销缓刑裁定。之后,浔阳区司法局多方协调,继续积极查找冯某的下落,区公安分局将其列为网上追逃人员。9月14日,冯某在北京市石景山区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浔阳区公安分局将其接回九江并送往市看守所予以收监。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是自浔阳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第一例因拒不接受矫正监管而被收监执行的案例,全过程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区司法局积极协调,迅速作出处置反应,充分体现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其他社区矫正对象起到了很大的警示作用。今后区司法局将继续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监管力度,对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坚决依法严肃处理,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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