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南昌市“人才十条”,实施人才强县和干部回归“温暖工程”,进一步畅通选人用人绿色通道,根据《公务员法》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全社会选调一批高素质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根据县直单位编制空缺和工作急需情况,拟选调一批公务员,具体职位见《2020年进贤县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录用,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在编在岗已登记备案的公务员或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考试录用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原则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四级主任科员及全日制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视为称职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8.符合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发布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1月7日
2.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本人到县委组织部报名。
3.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29日
报名地点:进贤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县委楼206室)
联系电话:0791-85622379
(二)材料提供
符合条件的申请调入人员,提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调入人员信息表》(附件2)(一式一份),经所在单位及所在地上级组织部门盖章同意后,连同下列材料交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①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近三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组织部门公章);
④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加盖组织部门公章);
⑤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录用审批表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部门公章);
⑥个人转正定级工资审批表;
⑦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
⑧所在单位出具的无违纪违法证明;
⑨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⑩近三年工作业绩报告(2000字)。
(三)档案审核
由县委组织部开具调档函商调档案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人员的进入渠道、三龄两历等材料。必要时也可前往调入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查阅审核档案。
(四)资格审查
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及时向报名人员反馈。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五)选调方式
1.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
2.如报名人数超过所提供职位数的3倍,先进行面试,再进行考察,后择优录用;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优先选调;
4.考察工作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具体由用人单位牵头组织实施,重点对拟选调或入闱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进行考察。
5.根据“南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凡从中高风险、重点地区来的考生,须持考前7日内具有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来县进行面试。
(六)确定选调人员
考察结束后,综合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研究确定选调人员。
(七)办理相关手续
对确定调入人员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由县委组织部办理调入手续。
四、选调要求
选调人员调入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得参加上级部门相关遴选,不得调离本县。
附件1:2020年进贤县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申请调入人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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