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东湖区已审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5台 遵循三大原则

公共设施老化,没有电梯,化粪池污水外溢……这是老旧小区普遍存在的问题。老旧小区作为南昌市城市的一部分,如何让老旧小区共享城市发展成果?12月2日,记者从南昌东湖区城建局获悉,该局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窗口已受理申报6台,已审批5台。

安装电梯

今年,东湖区结合该区实际情况出台了《既有住宅电梯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包括老旧住宅申请条件、如何提出申请等。

根据该《实施办法》,加装电梯将遵循三大原则。

一是业主自愿。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征询本单元全体业主的意见,并经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方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后经单元或楼栋全体业主签字一致同意方可立项。

二是政府主导。政府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调各方力量,协助、服务业主申请,采取政府补贴加群众自筹方式,推动电梯加装工作。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六层及以上补助10万元/台,四层和五层补助8万元/台,市、区财政各承担50%。

三是便捷服务。在行政服务中心(审批中心)设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服务窗口。申请人持加装电梯相关材料,到窗口办理加装电梯审批手续。城建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于10日内召集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批,相关单位开通绿色通道,根据联合审批意见,予以优先办理出具联合审批意见。

东湖区城建局现正大力推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将其作为履行政府职能、落实民生实事的重要内容。目前,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窗口受理申报6台,已审批5台。

在已审批的5台中,有2台位于铁街27号5栋,其中已完成安装1台,另一台正在施工;省社科院住宅楼7栋3单元申请加装1台,目前正在施工;大院街道23栋和马家池158号各申请加装1台。下一阶段,该局还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落地,让更多有需要的市民享受这项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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