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莫名“被结婚”, 一人竟有两个结婚证?

今年44岁的万美英家住鹰潭市月湖区,去年下半年,她出售了一套住房。在办理房屋转让手续时查询婚姻状况的过程中,万美英无意中发现,自己在婚姻登记处的档案中,竟有同时两段婚姻经历。与她登记结婚的人,除了万美英的丈夫以外,还有一个竟是她的姐夫。

原来,早在20多年前,万美英的姐姐万美凤(化名)与一名男子相恋并谈婚论嫁。然而,其实在之前,那时的万美凤是有过一段婚姻的。为了隐瞒自己的婚史,万美凤偷偷拿了妹妹万美英的身份证办理了婚姻登记。

而在2002年,万美英也与丈夫领了结婚证。也就是说,万美英的名下有两个同时存在的结婚证。当时,由于民政部门的信息没有联网,所以导致没有及时发现这一情况。

一个人同时拥有两个法律意义上的结婚证,有着一定文化水平的万美英心里十分清楚,这意味着什么。于是,她立即找到了鹰潭市月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请求撤销被姐姐万美凤冒名的那段婚姻。但是民政部门却表示,依照法律规定,他们只能撤销被胁迫的婚姻。

在这种情况下,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年年初,万美英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与鹰潭市月湖区民政局打起了行政官司。

根据相关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南昌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推行跨区划行政诉讼管辖改革,集中管辖南昌、新余、鹰潭三地市的行政诉讼案件。不过,此类案件的诉讼时效一般为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不知道行政行为内容的,自行为作出之日起5年。而万美英被冒名的结婚证登记之日,距离她知道此事已经过去了22年之久。

由于万美英的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因此,南昌铁路运输法院一审裁定驳回了万美英的起诉。

今年7月26日,由于不服一审裁定,万美英上诉至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胡少林法官审理此案,在与万美英电话进行沟通之后,有着多年审判经验的胡法官觉得,这起案件并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因为虽然法律上站得住脚,但是当事人的实际问题却得不到解决。

为了帮助万美英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矛盾争议。胡法官利用府院联动机制,主动联系了月湖区政府,区政府也很重视此事。

经过几个部门协调,最终,万美英首先向月湖区人民法院提起了人格权民事诉讼,要求她姐姐承担冒用身份信息的民事责任。随即,月湖区法院制作了调解书,并在调解书上载明了万美凤冒用万美英身份之事。之后,根据这份调解书,月湖区民政局便撤销了万美英被冒用身份办理的婚姻登记,同时为她姐姐万美凤重新办理了结婚证。

至此,仅仅用了10天时间,事情就得到了圆满解决。而万美英也主动向法院撤回了对月湖区民政局的上诉。

就在前不久,万美英亲手将一面锦旗,送到了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胡少林法官的手中。而这也是她与胡法官的第一次谋面。

贵溪市河潭镇龙石村委会陈仓、燎上两个村小组位置相邻,村民之间还经常互有姻亲,原本关系不错。

然而,几年前,却因为一处“社祠山”的林权纠纷,这两个村子之间闹得不可开交。原来,在这两个村子之间有一个社祠,这是用来供奉土谷之神的地方。按照民间习俗,每年除旧迎新之日,当地都会举行隆重的祭拜仪式。

共同祭祀、共同祈福,一直以来,陈仓和燎上两个村子之间虽然也会有一些小矛盾存在,但还算相安无事。

然而,就在2018年,当燎上村小组打算对社祠进行修缮时,矛盾爆发了,陈仓不允许燎上进行修缮。在冲突过程中,燎上村拿出了一份林权证,证明社祠所在的这0.2亩山林是归自己所有。而陈仓也拿出了林权证,证明历次林改以来,包括社祠在内的这整个一片山林都是归自己村所有。

为了调解矛盾,在镇政府与派出所的调解下,陈仓村和燎上村签署了一份《三共协议》,即针对社祠,两村共同建造、共同所有,共同祭拜,矛盾也暂时被搁置下来。可是,就在2019年春节前夕,燎上村前往社祠祭祀,途经陈仓村地盘时,被一棵倒下的大树挡住了去路,燎上村怀疑是陈仓村故意为之,双方矛盾再次激化。

为了彻底解决社祠的归属问题,陈仓村小组和燎上村小组先后四次将贵溪市自然资源局起诉至南昌铁路运输法院,要求法院撤销对方的林权证。

南昌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认为,自然资源局违反了“先审核后发证”的规定,发证程序违法,遂判决撤销了双方的林权证。结果双方均不服,上诉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为了化解这一具有重大隐患的林权纠纷,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法官们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向贵溪市自然资源局通报该案的具体情况,引起了贵溪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另一方面,法官们还多次深入到村民家中,深层次了解他们内心的诉求。

原来,两个村小组都希望通过法院来对社祠所在林地进行确权。于是,法官们又向村民们释法明理,告知他们法院无法对林地归属进行确权,消除村民们的法律误区。

不久前,在市、镇、村三级组织共同参与,与法院的合力调解下,两村小组自愿将社祠所处的0.2亩林地交给镇政府管理,两个村庄继续维持之前签订过的《三共协议》,双方的相处恢复了往日的和睦友好。同时,政府还帮助两个村庄完善了相关民生基础设施。对于这个结果,两个村的村民都表示满意,不约而同地向法院撤回了上诉。

不管是想方设法为万美英撤销那段被冒名的婚姻,还是为老百姓林间地头的那0.2亩多方协调,法官们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要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地司法为民。

这两个案件只是南昌铁路运输两级法院跨区划行政审判改革中的缩影。三年来,南铁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7156件,审结6931件,结案率达到了96.9%。能取得如此傲人的成绩,南铁法院的成功秘诀究竟在哪里呢?

原来,南铁法院积极推动跨区划行政审判改革,探索出了两地巡回审判,三级繁简分流,四步协调解纷的行政审判工作新模式。

随着群众法治意识的增强,大量“民告官”案件涌入法院。为解决行政争议,南铁法院破旧立新,与三市政府和省、市司法行政机关构建府院良性互动和常态化联系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和诉源治理,减少程序空转。

今年7月24日,南铁法院在新余市成立江西首家行政审判巡回法庭。9月,又一家巡回法庭在鹰潭市落地生根。南铁法院打通了管辖全域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将矛盾和纠纷化解在老百姓的家门口,让法官多跑路,老百姓少跑腿。

为化解管辖改革后案件受理数猛增,案多人少的矛盾,南铁法院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大力推行三级繁简分流,立案前“简案快审”、立案后“难案精审”、“类案集中审”,助推案件审理步入“快车道”,让官民矛盾化解“更顺畅”。

“见官难”是行政审判工作中的难题,也是群众怨气最大、最不满意的地方。为破解“见官难”,南铁法院围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出尽出这一目标,庭前主动与涉诉机关及司法行政部门两部门对接,督促涉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及时出庭。

更难能可贵的是,南铁法院还积极与三市政府建立良性互动、常态化联系机制,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合力来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共同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提到了新的高度,这也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重要动力。改革中的南昌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大有可为之处,他们势必护航“法治号”列车,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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