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切实解决老旧小区建筑物和配套设施破损老化、市政设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实现改造后的小区道路平整、设施配套、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管理规范、和谐宜居,是我省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总体目标。
12月18日,记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2019-2020年,江西省纳入中央财政补助支持计划的城镇老旧小区共2192个,涉及居民59.8万户,户数总量居全国第五位。至“十四五”期末,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将惠及居民近700万人。
◎文/ 王纪洪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李巧
改造进展滞后地区 相关负责人被约谈
12月初,《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2019年以来,经省政府同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先后出台《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江西省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制定《江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技术导则(试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规划(2021-2025)编制大纲(试行)》,为各地科学实施改造提供了技术支持和五年规划指导。
为落实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月调度、季通报、末位约谈”工作推进机制,今年9月,省住建厅对工作进展滞后的上饶市、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以及信州区、广丰区、南丰县、乐安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约谈,以强化督促指导,推进各地加快项目建设。
财政补助融资贷款 助力老旧小区改造
据了解,省住建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共计95.87亿元,有力支持和引导各地顺利实施改造。
今年9月,省住建厅与国开行江西省分行签署开发性金融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战略合作协议,并召开融资工作对接会,“十四五”期间国开行将提供300亿元信贷资金支持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记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2020年全省共发行专项债15.7亿元,金额居全国第五位。其中,南昌县等8个县区在今年上半年发行第一批地方政府专项债6.8亿元,乐平市等11个县(市、区)8月份发行全省第二批地方政府专项债8.9亿元。
至“十四五”期末 700万居民将受益
据了解,2019-2020年,江西省纳入中央财政补助支持计划的城镇老旧小区共2192个,涉及居民59.8万户,户数总量居全国第五位。其中,2019年计划任务686个小区、户数26.66万户,2020年计划任务1506个小区、户数33.1万户。
截至今年11月底,2019年的计划任务中已完成改造小区678个,惠及居民26万户,完工率98.83%;2020年的计划任务1506个小区已全部开工。记者了解到,2021年申报计划任务1277个小区、户数42.4万户。
今年,按照住建部的统一部署,我省组织完成全省城镇老旧小区调查摸底。经统计,全省共有建成于2005年底前的城镇老旧小区8087个、户数160万户、楼栋9.71万栋、建筑面积1.57亿平方米。其中,建成于2000年底前的城镇老旧小区6055个、户数108.66万户、楼栋6.63万栋、建筑面积9928万平方米(不含2019、2020年计划任务数据),加上2019年和2020年改造计划,至“十四五”期末,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将惠及居民近70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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