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医疗保障局药品和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工作成效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文颖 摄)

12月24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医保局联合举行江西省医疗保障局药品和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工作成效新闻发布会。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义敏介绍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在我省落地执行情况及我省开展未过评药品带量采购的工作情况。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二级调研员金林金,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主任奚忠,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处长朱世鸣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副处长徐承主持新闻发布会。

新华社记者(文颖 摄)

新华社记者:请问为什么集中带量采购能够促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大幅下降?

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二级调研员金林金(文颖 摄)

金林金:一是带量采购、招采合一。集中带量采购的核心就是真正实现了带量采购、招采合一,明确采购标的量,给予中选企业稳定的市场预期,有利于其根据采购量自主报价,真正实现量价挂钩,中选产品不必再为临床使用而营销,压缩了流通环节水分,促进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挤掉了虚高空间。

二是直接结算,降低成本。我省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全省公立医疗机构以设区市为单位(省直医疗机构单列)组成12个采购联盟,由对应的省或市级医保经办机构按月与企业结算和预付货款,确保及时结清货款。据统计,我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货款30天结清率超过90%,显著降低了企业资金成本,为降价留出了空间。

三是规模效应,提升效率。集中带量采购可以使得药品、医用耗材生产企业通过一次性集中交易获得规模化采购订单,有利于加速行业整合,构建集约化格局,促进企业提升产能利用率,通过规模效应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

江西三套记者(文颖 摄)

江西三套记者:请问我省自行开展的省级药品带量采购与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有什么差异?有哪些创新和亮点?

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主任奚忠(文颖 摄)

奚忠:我省药品带量采购和国家药品带量采购差异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采购品种遴选标准范围不同。国家药品集采针对的是已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我省药品集采针对的则是未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二是评标规则不同。国家药品集采实行的是最低价中标法,我省药品集采实行的是综合评分法。由于未过评的产品缺乏质量与疗效评审的“金指标”,加之仿制药之间、仿制药与原研之间的质量疗效差距较大、价格差距更大。为避免出现“劣币逐良币”的问题,学习借鉴优秀省份经验和我省既往有益做法,我省科学设定百分制经济技术标和商务标,采取“双信封”公开招标,进行质量和疗效的客观评价。

我省药品带量采购的特色亮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改良优化“双信封”。对经济技术标和商务标按6:4进行综合评分,实行“两关三淘汰”。即投标人经济技术标得分低于70分的直接淘汰,按比例未入围商务标的直接淘汰,两关过后综合评审得分低于75分的直接淘汰;且在全国首次探索引入药品质量检验指标,对未过评药品进行质量打分,作为综合评审的重要依据。二是创新试行“双中选”。兼顾药品质量和价格,取综合评审达标后的最低价和最高分企业中选。三是评审规则、评审结果“两公开”。所有评审规则、评审结果均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让带量采购全程晒在“阳光下”;经济技术标、商务标评审“两交叉”,最大限度减少人力干预因素,确保公平公正。

江西日报记者(文颖 摄)

江西日报记者:请问冠状动脉支架大幅降价后,如何确保降价不降质,让相关患者用得放心?

金林金:作为备受瞩目的高值医用耗材国家集采“第一单”,冠脉支架集中采购工作之所以能够取得超出预期的效果,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成功经验。

一是继续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通过明确标的量,给予中选企业稳定市场预期,促进价格回归合理水平。集中采购挤出的是以往在流通领域长期存在的不合理水分,而非生产成本,不影响药品质量水平。

二是本次冠脉支架带量采购充分尊重临床使用习惯和患者依从度,由医疗机构选择中选产品。10个中选产品覆盖医疗机构意向采购量超70%,医疗机构临床常用的主流产品基本中选。在使用过程中不会有差异,不会改变过去的使用习惯。

三是夯实企业责任。参与集采的厂家是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每一家企业都递交了确保质量的有法律效力的承诺。中选产品如果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则列入“违规名单”,取消该企业的中选资格。

四是加强质量监管。国家药监局在今年“双十一”当天专门印发了国家组织冠脉支架中选产品监督检查的通知,按照 “四个最严”要求,今年12月底前将对所有中选企业再开展一轮全覆盖式的抽检,切实保证集中带量采购冠脉支架的质量安全。

凤凰网记者(文颖 摄)

凤凰网记者:请问如何确保中选药品在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中合理使用?

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处长朱世鸣(文颖 摄)

朱世鸣:为确保中选药品进得了医院、医疗机构和医师能优先使用中选产品、患者享受得到改革红利,省卫生健康委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督促省内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做好中选药品配备使用,有效减轻患者药费负担。

一是畅通政策通道,确保中选药品优先采购。畅通中选药品优先采购和合理使用的政策通道,确保医疗机构不以费用控制、医疗机构用药品种规格数量限制、药事委员会审定等为由影响中选药品供应和使用。

二是落实监测监管,确保中选药品合理使用。将中选药品纳入临床路径管理,制定用药指南,促进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药。建立完善药品临床使用监测网络,对中选药品配备采购和使用情况、临床效果等开展监测和分析,确保中选药品合理使用。

三是完善奖惩机制,确保中选药品优先使用。严格落实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的要求,确保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使用中选药品。将优先使用中选药品纳入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确保中选药品安全使用。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广泛开展医务人员宣传培训,在诊疗过程中优先使用中选药品,督促医疗机构做好换药临床风险评估,合理引导患者用药习惯,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江南都市报记者(文颖 摄)

江南都市报记者:请介绍下最近几次批次国家和我省集中带量采购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降价降费效果?

奚忠:刚才已经介绍,目前我省已经落地执行了三批次国家组织药品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即将落地执行国家首批组织高值医用耗材(冠脉支架)带量采购和我省第一批药品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降价降费成效显著。

第一批国家集采25个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幅59.84%,执行一年来网上采购金额5.25亿元,对比执行前采购价格,实际节约资金20.59亿元。

第二批国家集采32个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幅71.46%,执行8个月来的网上采购金额1.01亿元,对比执行前采购价格,实际节约资金4.61亿元。

第三批国家集采55个品种价格平均降幅70.53%,按照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采购金额从3.95亿元下降至0.71亿元,节约资金3.24亿元。

第一批高值医用耗材(冠脉支架)从均价1.3万元左右下降至700元左右,降幅超过90%,按照年约定采购量计算,预期将至少节约资金1.82亿元。

我省第一批带量采购的药品,平均降幅59.49%,按照年约定采购量计算,预期将至少节约资金1.07亿元。

国家组织的三批药品带量采购,加上冠脉支架和我省未过评药品带量采购落地执行的预期节约经费,共节约资金约29亿元,按医保平均报销比例70%计,预计将为患者节约费用超8.7亿元。

以第三批的糖尿病用药盐酸二甲双胍片(0.5g/片)为例,药品价格从原来的每片0.7221元降到0.0653元,降幅90.96%。按照常规用量计算,患者一年用药费用从1054.20元降到95.31元,按医保平均70%报销比例估算,患者一年自费金额不到29元。

以冠脉支架为例,平均每位患者一次手术安装1.5个支架,按照医保平均70%报销比例计算,患者一次即可节约费用超过6000元。如果使用的是进口支架,费用节约更加明显。

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集中带量采购即为患者带来的实实在在的优惠,显著降低了患者的费用负担,也大大提升了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

徐承:由于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就到这里。谢谢各位记者朋友,谢谢梁局长,谢谢各位发布人。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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