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十三五 展望十四五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系列发布会第十场:江西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医保扶贫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南昌举行

新闻发布会现场(文颖 摄)

12月28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召开“回顾十三五 展望十四五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系列发布会第十场:江西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医保扶贫工作新闻发布会。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桑发布和介绍有关情况。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章学彭,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二级调研员欧阳青波,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处处长刘晓辉,省扶贫办科技培训处处长唐利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副处长徐承主持新闻发布会。

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副处长徐承(文颖 摄)

徐承: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举行“回顾十三五 展望十四五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系列发布会第十场:江西基本医疗保险及医保扶贫相关政策新闻发布会。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桑女士,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章学彭先生,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二级调研员欧阳青波先生,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处处长刘晓辉先生,省扶贫办科技培训处处长唐利先生,请他们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首先有请何局长作介绍。

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桑(文颖 摄)

何桑: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首先,真诚感谢新闻媒体和记者朋友近两年来对江西医疗保障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在全省上下掀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奋力冲刺2020年收官,加快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热潮之际,很高兴以新闻发布会的方式,向记者朋友介绍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医保扶贫有关政策内容。

省医疗保障局是负责全省医疗保障工作的民生部门。自2018年11月14日组建运行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和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贯彻落实省委“二十四字”工作方针,全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江西医保 “1235”工程落地见效,在疫情医疗保障、医保精准扶贫、打击欺诈骗保、深化制度改革、推进政策统一、药品耗材集采、服务提质增效等各项工作圆满收官,全省医疗保障事业在去年平稳开局的基础上实现新发展。 

今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也是决战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财政、卫健、扶贫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省医疗保障局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医保扶贫领域出台了一系列惠民利民政策,为全省4700多万参保群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城镇贫困群众提供了更加公平适度、更可持续的医疗保障待遇。

一是统筹城乡的居民医保制度更加健全完善。自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以来,特别是省医疗保障局成立两年多来,我们不断健全完善覆盖全民、依法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体系,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梯次减轻参保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建立了基本医保正常筹资增长机制,优化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结构,今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280元,政府补助550元,政府补助占筹资比例达66.2%。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制度全面建立,参保居民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达65%左右。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实现了全省统一,参保居民住院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分别为100元、400元、6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90%、80%、60%,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总体达70%左右。此外,自2019年11月起,我省建立了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居民医保参保群众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以上,其中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达65%左右。今年以来,全省“两病”门诊就诊人次达498万人,基金支出1.94亿元,极大减轻了参保群众就医负担。

二是职工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更加统一规范。今年1月1日起我省按照国家部署将职工生育保险和基本医保合并实施合并征收,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截至今年11月底,我省生育保险参保职工达372万人,较合并实施前的2019年底增长22.67%,有力扩大了生育保险覆盖面,减轻了参保职工的生育费用负担。同时,为解决长期以来我省职工医保制度面临的筹资不规范、待遇不均衡、保障有短板的问题,我局自成立后,一直积极推动全省职工医保制度统一规范工作,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统一规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的实施意见》,在全省职工医保建立“七统一”的政策体系,从现在起,经过3年的协同努力,全省职工医保缴费标准、缴费年限、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补缴、个人账户、住院医疗待遇、大病保险待遇、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将全面统一。

三是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更加便民高效。为持续推进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我省依托“赣服通”平台,实现一网、一窗、一次等“六个一”服务模式,贫困患者住院费用“一站式”结算由县域内拓展至市域内,推行掌上办、网上办、电话办等“十个办”不见面办理服务,推动实现一次不跑或最多跑一次便民服务。加快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江西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现事项名称、事项编码、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环节、服务标准“六统一”和服务质量最优、所需材料最少、办理时限最短、办事流程最简“四个最”。简化异地就医备案程序,参保群众可通过网上或电话直接办理,目前,有11个统筹区正式接入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737家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平台,省本级、南昌、鹰潭、赣州、吉安、抚州共6个统筹区主动申请参加国家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今年以来,全省参保人员共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6.62万人次,结算金额22.46亿元;各级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共结算外省参保人员1.3万人次,结算金额1.05亿元。

四是医保扶贫各项措施更加精准有力。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把医保扶贫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开局“硬仗”,坚持一手抓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攻坚,一手抓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按照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医保扶贫三年行动方案和省委、省政府对医保扶贫的有关要求,会同财政、卫健、扶贫等部门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全力打赢医保扶贫总决战。我们对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实行全额资助,同时进行动态参保管理,与有关部门进行信息共享,确保随时认定、随时参保、随时享受待遇。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框架范围,并与商业补充保险有效衔接,发挥梯次减负效应。在基本医保实行普惠政策的基础上,对贫困人口的大病保险待遇实行倾斜,将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为当地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25%,报销比例提高至65%,并取消封顶线,此外,通过医疗救助对政策范围内费用不低于70%比例报销,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其他健康扶贫政策,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达到一定的适度水平,大力减轻了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对患有门诊特殊慢性病的贫困人口,通过依托医保系统主动办、借力定点机构代理办、组织专家团队下沉办、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办等形式,简化慢性病办理流程,并实行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长处方政策,方便贫困群众看病就医。在各级医疗保障部门的努力下,在各兄弟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医保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有效防范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

各位记者朋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医保扶贫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和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继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严格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健全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继续做好广大群众应保尽保和待遇落实工作,推进我省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谢谢大家!

徐承:谢谢何局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请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好,开始。

江西卫视记者(文颖 摄)

江西卫视记者:医疗保障是民生保障的重要内容,当前,我省全民医保改革向纵深推进,在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请问医保局成立以来,我省在基本医疗保险领域出台了哪些新政策?给参保群众带来哪些实惠?

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章学彭(文颖 摄)

章学彭: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工作,陆续出台《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江西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保合并实施办法》《关于统一规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的实施意见》等多项政策,直接惠及全省4761万参保群众。我们在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新政以及给群众带来的实惠,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健全完善了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政策。在筹资方面,2016至2020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由150元提高到280元、财政补助标准由420元提高到550元。2019年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的投入达223.08亿元。在待遇方面,第一,重点提高住院大病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达到70%左右,2019年全年统筹基金支出234亿元。第二,保障范围逐步向门诊小病延伸。普遍建立门诊统筹,依托基层医疗机构主要保障常见病、多发病门诊医疗费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在65%左右,2019年全年门诊统筹基金支出24.2亿元。第三,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对大病患者经居民医保支付后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照60%比例予以报销,2019年全年大病保险支出25.5亿元。

二是统一规范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为着力解决职工医保制度运行中长期存在的筹资不规范、待遇不均衡、保障有短板的问题。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统一规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35号),在筹资方面,明确职工基本医保的费率统一为8.8%,大病保险费率统一为0.5%。在待遇方面,明确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下同)达到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退休后不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明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起付线统一为: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三级医疗机构800元,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统一为10万元。参保职工发生的超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且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含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按照90%的比例支付。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要求,建立医保基金多渠道筹资机制,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方式,完善个人缴费服务机制,继续巩固基本医保待遇水平,建立全省统一的职工和居民医保制度体系。

中国江西网记者(文颖 摄)

中国江西网记者:我们都知道,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离不开财政部门的支持,请问能不能介绍一下财政对医保领域的资金支持及有关成效。

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二级调研员欧阳青波(文颖 摄)

欧阳青波:“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十三五”以来,全省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全力以赴支持医保改革和医保扶贫工作。

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保障困难群众参保缴费。一是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逐年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2016年的420元提高到2020年的550元;二是代困难群众和省属大学生缴纳保费,代缴标准从2016年的150元提高到2020年的280元。"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1055亿元,有力保障了参保居民的医保待遇,最终实现“应保尽保”。

资助国有关破改及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每年财政资助国有关闭破产改制和困难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安排资金164亿元,确保了全省100多万名关破改及困难企业职工享受医保待遇。

稳步拓宽救助对象范围,进一步提高救助对象待遇。在做好资助贫困人口参保缴费的同时,对全省符合规定的贫困人口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仍无力支付的部分予以倾斜救助。一是拓宽救助范围。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重点救助对象之外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等纳入救助范围,确保贫困人口“应救尽救”。二是提高救助比例。对特困供养人员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为100%;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为70%,贫困人口中的低保对象在现行救助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75%;对其它一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救助比例提高至70%;对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救助比例为50%。“十三五”期间,全省财政累计安排医疗救助补助资金53亿元,有效防范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

“十四五”期间,省财政将继续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会同医疗保障部门积极做好医疗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大投入,按照国家规定逐步提高各类人员的医疗保障待遇,增强其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江西广播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记者(文颖 摄)

江西广播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记者: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医保是防贫减贫的重大制度设计,请问我省在医保扶贫工作上都实施了哪些政策?

章学彭:这个问题是当前大家都非常关心的热点问题。医保扶贫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民生工程,是有效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大制度安排。我局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家医保局的精心指导下,始终把医保扶贫作为组建以来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开局硬仗来抓,推出并落实医保扶贫20项“政策包”,实现全省贫困人口应保尽保,构建基本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梯次减负的综合保障格局。目前总体上看,贫困人口看病“有制度保障”基本实现了,基本医疗有保障的问题基本得到了有效解决。 一方面,从参保覆盖情况来看,贫困人口基本上实现了全面参保。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将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三重制度保障,作为医疗保障脱贫攻坚的硬任务来抓,千方百计确保动态参保全覆盖。2020年,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普惠性补助达到了人均550元,对于贫困人口参保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280元通过医疗救助和财政资金全额资助。目前,全省281.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另一方面,从保障效果来看,通过三重制度保障实现梯次减负,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得到了明显减轻。我们推进全面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实际支付比例达到72.48%。在做好住院保障的基础上,我们从去年开始,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推动建立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现在已经全面建立,符合条件的门诊“两病”用药报销比例都达到了50%以上。在此基础上,贫困人口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降低到了当地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了65%,并且取消了大病保险的封顶线。在医疗救助上,对特困供养人员政策范围内费用救助比例为100%;对贫困人口中的低保对象救助比例为75%;对其它一般贫困人口救助比例提高至70%,已经实现了农村贫困人口全覆盖。今年1至11月,贫困人口基本医保住院报销金额33.5亿元;大病保险住院报销金额4.6亿元;医疗救助住院救助金额3.5亿元。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和其它健康扶贫政策的实施,贫困患者住院个人自付比例为10%左右,极大减轻了医疗费用负担,有效防范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

江西日报记者(文颖 摄)

江西日报记者: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的人口占比较大,其中有很多又是大病患者,这部分贫困人口的脱贫质量,直接关系到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大局,请问为解决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卫生健康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

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处处长刘晓辉(文颖 摄)

刘晓辉:省卫生健康委认真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会同医保、扶贫等部门,围绕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要求,从保障“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更好防病”四个维度,先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再提升工程和三年攻坚行动,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攻坚重点任务,健康扶贫取得决定性成就。四年来,全省因病致贫家庭减少26.7万户,累计减幅94.3%,每年对全省的脱贫贡献率在40%左右,因病致贫占比从健康扶贫之前的57%下降到2019年的33.3%。我们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着手,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一是实行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在全省推行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制度,财政全额资助贫困人口参加保险,贫困患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偿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全部纳入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保障范围,基本实现兜底功能,全省住院贫困患者平均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10%的适度要求。二是实行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我省先后实施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尿毒症血透、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疾病等10种大病免费救治,实施食道癌、胃癌等25种大病集中救治,大病集中救治病种达到35种,较国家要求增加了具有地方特点的5个病种,全省累计救治大病患者153万例次。三是实行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工作方案,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重点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病患者的规范化管理与服务,全省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268.57万人,履约率在98%以上。四是推进因病贫困动态精准识别和精准施治。在大规模开展因病致贫贫困人口调查核实核准的基础上,每年动态开展因病致贫情况补充调查核实,掌握、核准每户因病致贫家庭患者的疾病诊断、治疗情况、费用负担等信息,因户、因人、因病制定救治方案,力求精准施策、精准施治。五是推进因病贫困动态监测预警和精准帮扶。依托国家健康扶贫动态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重点对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实行动态监测,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病返贫风险实行跟踪预警,落实健康扶贫帮扶政策。六是推进脱贫成果持续巩固与乡村振兴衔接。实施健康江西行动,持续推进基层卫生改革发展,夯实健康乡村建设基础,推进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提升健康服务供给。持续推进疾病综合防控,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行动,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引导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积极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

江南都市报记者(文颖 摄)

江南都市报记者:我们知道今后五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过渡期,那么请问脱贫过渡期内如何做好对脱贫人口的监测和帮扶?

省扶贫办科技培训处处长唐利(文颖 摄)

唐利:按照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筑牢防止返贫的“防护堤”,把事前预防和事后帮扶结合起来,建立健全返贫风险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要求。

一是监测的重点对象。重点是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建立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发现和核查机制,实施帮扶对象动态管理。

二是完善监测内容。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合理确定监测标准。建立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实现动态清零。

三是实行信息化监测手段。健全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加强相关部门、单位数据共享和对接,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监测准确性,以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结果为依据,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库,建立健全监测体系,及时分析、共享、提供有效的监测数据,为帮扶提供精准基础数据。

四是因户因人加强帮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因户施策,针对性地开展帮扶。如在产业上,对有产业发展意愿的给予小额信贷支持、支持发挥龙头扶贫企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的带贫益贫作用,建立稳妥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监测对象收入;在就业上,充分了解监测对象的就业和培训意愿,做到应培尽培,通过园区企业、合作社、扶贫车间、公益性岗位等就业载体积极安置就业,实现稳定就业;在社会保障上,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有针对性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在保险帮扶上,创新保险对稳定脱贫人口生产和生活的积极作用,及时化解生产和生活风险,构建防止致贫返贫的长效机制。

江西省政府网记者(文颖 摄)

江西省政府网记者: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请问医保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什么成效?

章学彭:我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一是坚决做好新冠肺炎救治费用结算清算,着力做好“两个确保”。坚持把新冠肺炎医保结算工作当成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截至11月底,全省累计向107家救治定点医疗机构预付医保基金3.95亿元,医保基金支付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的费用2456.83万元,医保平均支付比例56.51%。二是有序启动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费征缴工作,着力做好参保扩面。我省集中征缴期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对在集中征缴期内补缴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可享受2020全年的医保待遇。大家可以通过银行、微信、支付宝、江西税务APP等多种渠道缴纳参保费。三是做好医保费用减征缓缴工作,着力减轻企业负担。我局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赣医保发〔2020〕2号),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自2020年3月至5月,共计3个月。缓缴期限为2020年3月至9月,截至目前,全省减征企业基本医疗保险费9.3亿元,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6.93亿元。四是全面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着力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全面落实了三批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累计节约采购资金超过33亿元。积极跟进国家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均价从1.3万元左右下降至700元左右,预计可节约资金1.9亿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在我省落地执行。五是扎实做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着力提升服务水平。有力推动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扩围,截至11月22日,全省共有737家接入国家平台。今年1-11月,全省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40.96万人次,直接结算金额29.4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2.51%和46.08%。

徐承:由于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就到这里。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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