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禁用充电宝” 不太接地气


出门在外,为了防止手机没电,很多人都会随身带着一个充电宝,以便随时可以“回血“。然而日前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公布的《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守则》)却引发热议:《守则》规定,拟禁止在车站、列车上使用充电宝。据红星新闻3月28日报道,对于西安地铁的这份征求意见稿,目前西安市市民热线及西安市轨道办负责地铁运营的相关工作人员均表示,暂未接到正式通知。

其实,这个“拟禁用”之所以引起市民的关注,很大原因,是因为对公民的出行造成了诸多不方便,而且,比较冷硬。现在,手机已经成为出行必需品,手机充电很正常。但是,不能因为个别充电宝质量问题导致的事故就全面禁止,这是以偏概全,给群众造成不方便。

的确,提出这样的举措是为了公共安全,初心很对,做法欠妥。保证群众在车站、列车上安全,需要做的是加强防范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把其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即使为了防范不合格质量充电宝事故,也不是禁止,而是提供更多的免费充电设施,让公民能够走到那里,那里就能自由充电,用不着充电宝了,公民还带充电宝干啥?还有,发生事故,要起诉的是不合格充电宝的生产厂家,不能让群众背锅。

其实,这种“禁用式”管理的背后还是“堵塞思维”作祟,而堵塞思维的根源还是懒惰管理,吓唬管理,转嫁压力的管理。这不得不笔者想起另一条新闻,3月28日,四川省凉山州冕宁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冕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销售打火机、火柴等火源相关要求告知书》。据《告知书》显示,该县将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推行史上最严“防火令”:购买打火机、火柴须实名登记,每人限购1个。这个“最严”没有严厉、严格,威严,只有搞笑、荒唐,愚蠢。打火机、火柴,是我们的日常生活用品,老百姓的一般需求,应该方便群众购买,这是基本常识。但是,这里却搞什么实名制和限购令,好像“打火机”“火柴”成了“凶器”,这不是耸人听闻吗?而且,这也是给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添麻烦;更重要的是,这是把所有老百姓当做防范对象了。这样的“小题大做”,实在滑稽得很。

在一些基层管理中,管理者思想滞后与愚钝,管理情怀孤高与冷漠,这样的管理不但不解决问题,反而会给群众带来麻烦,制造繁琐,是一种愚蠢管理。面对问题隐患,需要管理者创新思路,需要监管者勤奋工作,不能自己偷懒、转嫁压力,让老百姓麻烦,自己懒散。我们应该围绕如何让群众当帮手去设计管理思路,推出工作举措,而不是把群众当对手,打造各种堵塞。把群众当帮手时,我们的工作就能顺畅,因为群众的力量最强大;把群众当对手时,我们的工作就困难重重,因为你是孤家寡人。

总之,我们的民生管理工作不能以自以为是为管理中心,而应该以人民需求为管理中心,我们应该让我们的管理方法和举措成为“亲民宝”,给群众带来幸福与欢欣。(殷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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