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老福山立交附近两人合骑共享单车被撞 致1死1伤

17日晚上

在南昌市站前西路往老福山立交桥

上桥口不远处的一处斑马线上

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一辆共享电单车

与一辆小汽车相撞

导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

目击者称

事发时

共享电单车上坐着两个人

当晚8点多钟

2人骑着一辆共享电单车过马路

相撞后

一个人倒在了车头前

一人被撞飞,摔在地上一动不动

而汽车的前挡风被砸碎

右侧的后视镜也被撞坏

伤者随即被送往南昌大学第四附属医院

那两名年轻人的同事告诉记者,

两人一死一伤。

死者姓査,今年24岁;

伤者姓龚,今年26岁,现在正在抢救。

交警已给车主进行抽血化验。

相关法规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52条明确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而共享电单车的设计是仅有一个座位,严禁载人,搭载12周岁以上人员属违法行为,并且根据共享电单车的设计和安全考虑,也不建议家长搭载12周岁以下的小孩。

事故的相关信息,

警方还在调查当中。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