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晚上
在南昌市站前西路往老福山立交桥
上桥口不远处的一处斑马线上
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一辆共享电单车
与一辆小汽车相撞
导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
目击者称
事发时
共享电单车上坐着两个人
当晚8点多钟
2人骑着一辆共享电单车过马路
相撞后
一个人倒在了车头前
一人被撞飞,摔在地上一动不动
而汽车的前挡风被砸碎
右侧的后视镜也被撞坏
伤者随即被送往南昌大学第四附属医院
那两名年轻人的同事告诉记者,
两人一死一伤。
死者姓査,今年24岁;
伤者姓龚,今年26岁,现在正在抢救。
交警已给车主进行抽血化验。
相关法规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52条明确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而共享电单车的设计是仅有一个座位,严禁载人,搭载12周岁以上人员属违法行为,并且根据共享电单车的设计和安全考虑,也不建议家长搭载12周岁以下的小孩。
事故的相关信息,
警方还在调查当中。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