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头盔“超七成不合格”,监管不能“不合格”

正确佩戴质量过关的安全头盔能大幅降低交通事故中的死伤风险。然而在最近发生的两起交通事故中,伤者虽然都佩戴了头盔,但伤情却都较重。原来他们所佩戴的电动自行车头盔结构简单,仅由一层塑料外壳、塑料骨架和束带构成,都缺少了起关键作用的缓冲层内衬。

众所周知,头盔是电动自行车骑行者的“安全帽”,甚至是“救命帽”。可以说,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有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这对骑行者来说至关重要。如果佩戴了安全头盔,就能避免车毁人亡的悲剧。相反,如果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后果将不堪设想。可见,“佩戴安全头盔”关键时刻能保安全,甚至能保命。

据了解,目前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三亿辆。由于电动自行车行驶环境复杂,经常与机动车、行人交汇,因而,2020年4月以来,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要求骑乘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安全头盔。这既是一项“交通法规”,更是一种“安全之需”。

但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一些安全头盔生产厂家只顾眼前经济效益“最大化”,却不顾骑行者生命安全“最大化”,往往降低成本而牺牲质量,致使安全头盔质量不合格。结果,导致骑行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是致伤、致残,就是致死。

此次,风险监测依据相关国家和团体标准依次对头盔刚度、吸收碰撞能量性能、头盔耐穿透性能和头盔佩戴装置强度等项目进行检测。结果发现,60批次电动自行车头盔中有46批次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不符合率76%;其中20批次无缓冲层结构头盔全部不符合监测要求,存在严重安全风险。电动自行车头盔“超七成不合格”,这让骑行者“情何以堪”?

电动自行车头盔“超七成不合格”,但监管可不能“不合格”。一方面,相关监管部门应切实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要对厂家生产的每一批次安全头盔,都应实行严格的安全性能、产品质量等监测,绝不让不合格的头盔轻易混入市场,既欺骗消费者,又威胁着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同时,一旦发现不合格头盔,监管部门应向企业发放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告知书,督促企业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另一方面,相关执法部门应对不合格头盔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该没收的要没收,该罚款的要罚款,该取缔生产资格的要取缔生产资格,甚至给予“终身从业禁止”,让其为自己的无良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倒逼其确保头盔的质量和安全。

当然,除了加强监管和执法之外,相关部门还应制定统一的头盔“生产标准”,让厂家对“标”生产,严格按照统一标准,确保头盔的质量和安全,切忌各家各“标”,无序生产,导致头盔不合格率严重“超标”。

只要监管到位,执法从严,再辅以统一的生产标准,就一定能有效避免电动自行车头盔“不合格”现象,从而确保骑行者的“出行安全”,守护骑行者的“生命安全”。(叶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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