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良保)7月7日,记者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2021年我省学生资助标准出炉,有这些情况的学生家庭,可以申请资助啦!
学前教育
符合入园年龄,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每人每年可享受不低于500元资助金,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将给予生活补助。其中,在学校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小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1250元、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寄宿学生在此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200元;非在学校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小学生每人每年5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625元。
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在校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每人每年可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分为1500元、2000元、2500元三档。
普通高中在校在籍的农村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城镇困难群众家庭学生免学杂费,标准按学校性质从200元/年/生至800元/年/生不等。
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院校和民办高校)的江西籍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新生每人一次性可享受入学政府资助金5000元。
中等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人每年可享受中职国家奖学金6000元。
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连片特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每人每年可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2000元。
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非戏曲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根据学校类型和不同专业,每人可享受中职国家免学费从850元/年至4500元/年不等。
普通高校
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含)以上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可享受每人每年8000元的高校国家奖学金。
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含)以上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可享受5000元的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
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高校国家助学金,其中一档4400元、二档3300元、三档2200元。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司、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研究生教育
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硕士每人每年可享受国家奖学金20000元,博士每人每年可享受30000元。
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在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硕士每人每年可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元,博士每人每年可享受13000元。
在江西省高校入学的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硕士每人每年可享受学业奖学金8000元,博士每人每年可享受10000元。
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读研究生,每人每年可享受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10000元,博士每人每年可享受20000元。
社会资助
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被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可享受高校新生入资助金500元,被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可享受高校新生入资助金1000元。
滋蕙计划,普通高中在校在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每人可享受2000元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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