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惧黑老大威胁,追赃挽损14亿元,江西这支检察办案团队有底气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陶望平)黑老大杨某嚣张跋扈,群众敢怒不敢言,他甚至当庭指着公诉人“你们给我小心点!”

面对威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的办案人员寸步未让,他们说,人民群众的支持就是办案的最大底气。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宜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的检察官身着检察蓝制服,用平凡的初心、执着的坚守,连续创造“三个一”记录:涉黑恶案件办案数全省市级检察院第一、涉黑恶案件办案质效全省市级检察院第一、监督查办洗钱犯罪办案数全省市级检察院第一。

2021年年初,宜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三年来,宜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先后指导基层检察院办理重大涉黑恶案件41件,审阅卷宗近2000卷,提出引导取证意见3000余条,追加起诉4人、犯罪事实67笔,摸排并移送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171条,追赃挽损逾14亿元。 

2018年1月,欧阳某某等1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上诉至宜春市人民检察院。

这是江西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进入审判环节第一案,面对116本案卷2万余页材料,涉及9个罪名126起违法犯罪事实,宜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办案人员深知责任重大。他们秉烛挑灯,认真核实每一个细节、每一份证据,逐一研讨上诉人提出的每一项意见。不到20天,就形成了一份十余万字的案件审查报告。

2018年2月5日上午9时,该案二审宣判,一个盘踞于高安市城区十余年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认罪服法。该案的顺利办结打响了江西省扫黑除恶之战第一枪。

与此同时,丰城市一起市区杀人案得以侦破。五名男子蒙面持刀,在17秒之内将社会人员罗某当街砍杀,社会影响极其恶劣。随着主谋徐某某及其团伙实施的大量犯罪事实被侦破,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浮出水面。

案情就是命令。宜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迅速引导从个案突破,全面进行取证。

2018年2月13日,徐某某及其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25人被提起公诉,最终分别被判处死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3年不等的刑罚。

这是江西第一起以涉黑罪模式侦查、以涉黑罪提起公诉的案件,被列为全国扫黑除恶审判典型案例,案件起诉书作为优秀法律文书范本。

2021年5月31日,一声法槌敲下,抚州南丰“5.25”涉黑案件一审宣判,判处该涉黑组织领导者曾某无期徒刑、领导者叶某二十三年有期徒刑。

为了此案的顺利办结,宜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远赴异地,审查卷宗材料660册、涉案人员107名、违法犯罪事实近200起,制作审查报告数十万字,提出近千条引导取证意见,追加罪名4个、追加违法犯罪事实40余起。从集中组织抓捕到提起公诉,耗时不到半年。最终该案依法办理,取得了良好效果。 

(作者:陶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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