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印发通知,决定从今年秋季起,全省公办中小学教育收费收缴可通过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完成,缴交途径有“江西财政”微信公众号、“赣服通”和网银等线上方式。
根据《通知》,全省非税收入收缴系统执收项目库对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进行了细化,共设置2类执收项目共8个收费类别。一是服务性收费执收项目。主要是伙食费、课后服务费、社会实践费、研学旅行费等4种。二是代收费执收项目。主要是代收应转付高中(中等职业)教科书费、代收应转付《教辅推荐目录》内一科一辅教辅材料费、代收应转付高中(中等职业)学生体检费、代收应转付校服费等4种。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办中小学应按规定将经批准的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清单、收费标准进行公示,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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